因为后续计量如果是成本法还好说,如果是权益法,会涉及初始投资成本需不需要调整的问题。
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的,视同商誉,就不需调整。
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就需要调整长投的初始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营业外收入。
所以,说后续计量的问题,一定要说买入的分录。说买入的分录,其实就是交待初始投资成本是否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暗示需不需要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与非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就一点差异。那就是,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相关费用记入管理费用,而非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支付的相关费用是记入长投的初始投资成本的。就这点区别。
在初始计量上,成本法和权益法没有区别。后续计量才有区别。但是,后续计量的选择会影响初始
计量的调整。
无论调整与否。支付对价的那笔分录(即,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某某资产的那笔分录),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初始投资成本是没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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