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3-16
“单位领导针对性欺压”某一个员工,至于这个员工是否提出离职,要看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如果是私人大企业或者大集团公司,员工提出申请可以同级调动,何必提出离职?如果是事业单位,编制在上级,单位领导无权让员工离职,员工应该坚持就是不走,单位领导一般也无可奈何,有时因为领导怕员工捅篓子,不仅不再欺压此员工,甚至还有维持的可能。如果是没有什么奔头的小单位,离开算了,不值得留恋。
第2个回答 2020-12-17
企业以调岗的方式逼迫员工主动离职,如何正确应对?学会有法可依
第3个回答 2018-12-05
这事儿要从你签合同的时候说起了。
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动合同应明确工作岗位、内容和工作地点。
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相应的,未经劳动者同意,公司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者岗位。
除非:
一、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
或者:
二、调整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且调整后劳动条件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和其它违法情形的。
用人单位调整岗位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拒绝,强行调整岗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一)项规定以“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立马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第4个回答 2018-11-06
我回答此题的目的在于,让员工如何保护自己,而非和企业制造矛盾。
1、首先确认员工是否仍旧想继续在企业工作,如果想要继续在企业工作的话,员工本人和企业商量,是否可以不调岗,并明确表达自己不愿意调岗,无法协商仍旧想要在该企业工作,就去新岗位工作。
2、如果无法协商的话,且不想继续在该企业工作,请确认此次调岗是否为恶意调岗:1、工作环境是否变化较大;2、薪资是否明显下降;3、工作距离是否发生很大变动。
3、如果确认为恶意调岗,这就属于属变更劳动合同,在员工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企业进行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希望你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