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指导“
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
重中之重。中央之所以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是因为在全面建成小康进程中,在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
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过程中,农业现代化这条短腿和农村现代化这个短板还没有补齐。
“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决胜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就是要补齐农业农村这块短板。为此,
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表述中,增加了“农村”这两个字。乡村振兴战略确立不仅是建立在在深刻认识我国城乡关系变化趋势,总结国内外城乡发展规律,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也是我们党在农业农村发展理论和实践上的又一次重大飞跃。以乡村涵盖农业农村的所有问题,改变了过去单纯强调农业现代化和
新农村建设目标的提法,丰富发展了统筹城乡发展理论,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到重构乡村发展战略目标任务的高度来进行谋划,拓宽了解决了我国“三农”问题的发展思路,扩大了战略目标范围,提升战略目标的高度,使我国“三农”问题变为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具有整体性、全面性的特点。应当说乡村振兴战略是在新的发展理念下提出来的,它不仅为新时代我国“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成为为未来解决“三农”问题、全面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的行动指南。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迫切要求。广大农村居民能否同步实现小康,不仅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也事关本世纪中叶能否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当前我国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突出体现在农业和农村这个领域。
“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
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城乡差距的问题依然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