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撞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问题?急 急 急

电动三轮车,在路上行驶的时候,后面碰到一个骑自行车的老太婆,【没有撞到,只是后面碰了一下】当时我是靠右行驶的,因为道路较窄让车的时候,不小心就碰到了,当时人倒下了,说是腰痛,后来打110又打120到医院,RT,CT做过了,检查腰椎有问题,大部分不是事故引起的。医生要求住院,我也交了1000元押金,还是借的钱,现在我不知道要花多少钱,我刚刚出来打工,根本没有钱,不知道这样的事故,责任认定是什么样子的,住院看病,是不是所有病的医疗费用都是我出,老人家说是70岁了。当时有人看到老人家骑车时跟路边人说话,不知道是不是要我负全责,很急,大家帮帮忙,分析一下
以前身体上面的毛病,我也要给她看吗?撞伤引起的只是小毛病哎

电动三轮车撞人的责任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如果是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可以要求的赔偿主要赔偿项目如下: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交通费。6、残疾赔偿金。7、被抚养人生活费。8、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

法律分析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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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6
你好 “驾驶人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主要是自行车)” 这是不变的道理 所以你肯定是负全则 这样 老人家的所有医疗费用都由你出 现在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在护理期间赔好老人家 出院后要一次性和老人搞清关系(表示以后概不负责) 以免以后一有什么身体不舒服就来找你勒索 谢谢 医院会证明(区别开事前与事后的身体损伤) 相信法律 我挺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