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库房的保存要符合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卫生部《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放射防护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V
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
I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 1 小时就可致人死亡;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 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 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不大可能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
而放射源给人体造成的伤害的负责人一般要据情况而定,《侵权责任法》第72条之规定:“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所以最好还是不要接触这类危险的放射源,如若看见一定要给相关部门打电话,不要擅自处理这些东西,因为他们带来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