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当然不用负责任。
湖南长沙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你大妈带着三岁的孙子玩耍,看见隔壁正在装修,要搬来一个新邻居。闲着无事的李大妈,就带着孙子去凑热闹。
下午,李大妈就直接去了邻居的家里,而事先并没有告知邻居。邻居王先生并没有在家,只有一位正在施工的工人。油漆工还没来得及询问她的身份,李大妈就自己进来了。她四处环顾,看看装修得怎么样了,还把孙子放在地上,让他玩耍。可能是因为一直被抱在怀里的原因,小孩刚一落地就到处疯跑。眼看着他跑向了窗台,而当时阳台并没有安装玻璃。
李大妈赶紧冲上前,准备拦住孙子,可已经来不及了,孩子从20层摔下,当场死亡。
听到声音的父母赶紧出门查看,他们以为是装修出了事故,根本没有往其他方面去想。可没想到的是,从母亲口中得知,是自己的孩子摔下楼。
出了这样的事故,谁也不愿意看到,可李大妈虽然十分悲痛,却并不觉得是自己的问题,她觉得是邻居没有装玻璃,才导致自己的孙子坠楼摔死。而孩子的父母也认为应该设置提示,警示人们不要去阳台,否则李大妈也不会一时疏忽,导致自己的儿子惨死。他们觉得邻居应该负全部责任,给他们赔偿。
不得不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他们一家人都十分无理取闹。二而邻居摊上这样的纠纷,也十分无奈。自己刚买的新房,还没入住就成了凶宅,他表示自己会走法律程序。
警方通过调查案件的细节,确定邻居并没有任何责任。李大妈在未经王先生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带着孩子去他家中玩耍,这种行为属于私闯民宅,虽然不够判罪量刑,但仍然是有过错的,甚至王先生还可以追究李大妈的责任。
再说起孩子的遭遇,监护人负有监护的职责。身为父母,应该照顾好自己的孩子。仅仅就三岁,他并不能明辨是非,也不成熟,没有安全意识,导致孩子失足坠亡,完全是监护人的失职。
本身就是自己的问题,自己没有保障好孩子的安全,却把责任怪到其他人身上,是十分可笑的。李大妈本身闲来无事,非要去凑热闹,私自去人家家里看装修,却没有过好自己的孙子,造成了悲剧,应该自己承担责任,也应该反思好自身的问题。
写在最后:
邻居本不知情,却因为自来熟的李大妈,不请自来。从而导致了自己的新房还没入住就成了凶宅,也蒙受了很大的损失。
谁也不愿意看见悲剧的发生,可明明是自己的问题,就不要推脱到别人身上。未成年人安全意识浅薄,他们分不清哪里是安全的,哪里是危险的,而这些问题应该有监护人考虑到,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是监护人的职责。不能因为自己的失职,就去说别人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