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2020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以下简称《规定》)开始生效,这次发布的《规定》已经允许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微信聊天都可以作为证据。近日,又有消息传出,微信表情包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了。
微信聊天可以作为证据的条件:第一点,聊天双方必须明确关系,这就提醒不喜欢给好友设置备注的人提了醒,微信昵称不能作为证据。如果没有设置昵称那么就不能标明自己的聊天对象时谁,那么也就不可以直接将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第二个就是微信记录要保证完整性,如果聊天记录不具备完整性,这绝对是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聊天记录有删改,这会使聊天记录偏向于修改的一方,这对于另一方是不公平的,所以聊天记录的公平性一定要保证。保证以上两点之后,还要讲聊天记录进行公证,在公证之后没有任何问题,比如:诱导对方的行为等问题。在通过公证之后就可以作为法庭证据使用了。
就在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之后,在2021年表情包也加入了证据家族中。表情包作为法庭证据的案例也是很多的,在一份民间借贷案的判决书中,借款人向被借款人罗列了借款条件之后,被借款人发了一个“OK”符号,但是这却不可以代表借贷关系成立。可见在微信上处理借钱、租房等事情的过程中要足够小心回复,谨慎处理这些问题,不能随意发言,事后也要及时截图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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