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了外国国籍,中国户籍自动注销了吗

如题所述

近日,冀州区公安局民警工作中发现郑某疑似有双重国籍,将此线索第一时间转交给户政大队。
      3月18日,冀州区居民李某的中国护照到期,到冀州区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业务。民警办理业务核查时发现,母亲李某持有女儿郑某的加拿大护照复印件。经过户政大队民警进一步核实,确定郑某已加入加拿大国籍,并在加拿大定居,但未注销中国国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及第九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此,郑某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其中国户籍应予注销。
      冀州区公安局户政大队民警向郑某履行告知程序后,注销了其中国户籍。
      警方提示
      关于取得外国国籍或赴港、澳、台定居人员注销户口的温馨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当我国公民取得其它国籍后,我国国籍就自然丧失。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已取得外国国籍,请携带本人或已取得外国国籍或赴港、澳、台定居家人的居住国(地区)永久居留资格证明或外国有效护照、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经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的提供)、《注销户口通知书》(经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台湾地区定居的提供)以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到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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