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扣除房贷和房租可以同时扣吗

如题所述

个税扣除房贷和房租不可以同时扣。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税扣除中的房贷和房租不可以同时分别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但夫妻双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APP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两项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同时填写,如果同时符合两项扣除条件的,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扣除:
1、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
2、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3、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4、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综上:如果同时符合两项扣除条件的,且在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比较合适,否则选住房租金扣除较为合适。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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