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了但老板不给结工资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者去过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 未签订劳动合同 ,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 解除劳动关系 ,还可以要求 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 主张经济补偿 、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 申请劳动仲裁 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 违反劳动合同 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 ,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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