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时间不小心被门夹到手指,去了医院,结果公司不给报销医药费,要我自己承担,我给怎么办

如题所述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你自己不小心的,而不是发生事故的,那就不属于工伤范围。医疗费可以依据医保待遇报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5-12
认定工伤或劳动部门投诉并要求公司补交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