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以点工结算合理么

如题所述

劳务分包以点工结算合理么: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而且是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仍然是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那么工地分包是合法的。
签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和应注意的地方有以下:
1、劳务合同的相对方即分包人要有相应的资质,法律规定了13种的劳务作业企业资质。与个人或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2、要区分劳务合同与专业分包合同的区别;
3、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重要的是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其施工队的生产安全,即将劳务管理的内容加到合同中;
4、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一定要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另行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同时发票的抬头人也要具名总承包人的名称,付款最好是从银行转账,票据存档,再从劳务分包人的劳务费中抵扣;
5、在履行合同中,对劳务分包人的施工队的农民工的工资要直接发送到农民工手中,具体做法:劳务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供工人的花名册,并附上身份证明。每月工资由总承包人直接发放,由工人签收后,由劳务分包人确认。
综上所述,工程分包允许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施工中的劳务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但是不得将工程本身再分包,该承包企业必须作为主体。 而劳务分包企业却不得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或者转包,只能由其进行具体劳务工作的实施,一旦再分包或者转包就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指定分包、指定采购或者分割工程。
项目法人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分包的管理,所有分包合同须经监理审查,并报项目法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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