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级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如题所述

审理300余件案子,开300多次庭,写300多份法律文书,这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刘玉梅一年的工作量。在很多人眼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职业庄重、严肃,还带有权威性。
10月24日,记者走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刘玉梅,体验她的工作,记录她在庭审及办公中的言行举止。
走路健步如飞 办事雷厉风行
很麻利
上午8时50分,记者来到刘玉梅的办公室。办公桌上除了电脑显示屏,铺满了案卷资料、法律条文、文件汇编、专业刊物,计算器、笔等工具挤占着桌面所剩无几的空间。“从今年7月开始,每天上午都要开庭审理案子,这样方便取用资料。”刘玉梅见记者盯着“凌乱”的办公桌瞧,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还没到上班时间,但刘玉梅已打开电脑看当天要审理案子的材料,“主要是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焦点。”
短短5分钟交谈,她3次提到“9点钟开庭”。8时57分,她再一次提到:“9点钟开庭。我们上去吧。”说罢,起身、拿材料、关门。她的步伐要比常人快很多,虽然步子不大,但频率很快。记者不由加快脚步匆匆跟在她后面。打开三号厅大门、转身去接待室取卷宗材料、吩咐书记员到位,一连串动作利索到位,语气铿锵有力,语句简洁明快,眼前的她风风火火、雷厉风行,跟刚才文静、腼腆的她简直判若两人。
不带感情因素 审案只看证据
很公正
“现在开庭。”案情并不复杂,申请人今年7月25日向被申请人提出辞职后,于8月1日正式离职。此次,申请人向仲裁庭提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双倍支付7月份工资、社保转移及护士资格证变更注册等4项请求事项。
据申请人陈述,辞职后,被申请人以要求她退还去年年终奖、旅行费及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个税为由,不予办理护士资格证变更注册。因此,她无法与现在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我换工作主要是因为原工作单位离家太远,家里孩子还小……”申请人越说越激动,声音呜咽,眼泪忍不住掉下来。
听到这里,记者感情的天平开始向申请人倾斜。但刘玉梅不为所动,声调平稳、表情严肃地开始追问。“申请人,你7月份提出辞职申请后,被申请人有无同意你辞职?”“申请人,你7月份的工资有多少?”“被申请人,有无支付申请人7月份工资?”“为什么没有支付?”“被申请人,有无与申请人签订培训协议?”……
在不断的追问、对质、出示证据中,当事双方针对申请人的请求事项,各自阐述自己的观点,说明理由。35分钟后,庭审结束,“如果双方都同意,我们将进行调解,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调解,再由我们来裁决。”
“仲裁员最重要的特质就是保持中立,公平公正,不能带有任何感情因素审理案子,一切靠当事双方提供的证据说话。”刘玉梅说,为了保持公正性,仲裁员私下不能与当事的任何一方接触,“很多人认为仲裁委员会是保护劳动者权益,其实我们保护的是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
裁决书写3天 反复核对数据
很谨慎
“今天案情不复杂,所以审理得较快。复杂的案子,有时要审理到下午1点多,直接把午饭时间跳过去。”这种情况刘玉梅在今年已经碰到3次了。虽然审理结束得早,但刘玉梅没有松懈,依然健步如飞返回办公室,“我手上还有20多个案子没结呢!”
刚回到办公室,就有一位案件申请人来填写情况说明。紧接着,一位同事递来一份“仲裁裁决书”,请她复查。随后,又有一位申请人给她补来相关材料……短短10分钟内,就有3人进出她的办公室,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事务。
忙完这些“杂事”,刘玉梅开始动手写裁决书,“这份裁决书我已经写了3天,因为案情复杂,涉及赔偿条款较多,所以写好了还要不断核对。”记者凑近一看,申请人的请求事项有20项,每项都涉及赔款。在裁决书中,需要赔偿的事项都要列出法律条款、计算方式、赔款数目。这份裁决书,数字计算就占了大半部分。
但刘玉梅已经习以为常了,她左手翻着法律条文,右手摁着计算器,逐项运算、核对。反反复复计算了四五遍,才确定打印出来,并交给同事帮忙核对。听同事说没问题,她才放心提交。“这是法律文书,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一年300件案子 她得加班加点
很繁忙
中午,在食堂匆匆吃了饭后,刘玉梅就返回办公室,又坐在了电脑前忙碌。“手上堆积的20多个案子还没有写裁决书。”她说,现在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很强。
劳动争议仲裁是免费审理,收到的仲裁申请很多,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15名仲裁员去年平均每人审理的案子超过300件。从庭审安排来看,今年刘玉梅的开庭日期已经排到了12月5日,而且每个工作日都要开庭。“当事人都希望案子早点了结。”为此,她不得不加班加点,周六、周日把案子抱回家去做。
此后,连续3个小时,刘玉梅一直埋头于各个厚达五六厘米的卷宗,这就是她平时的工作常态。“一天能写完两个裁决书已经是最高的效率了。”从业14年,刘玉梅对相关法律已非常熟悉,随便哪个劳动法律条文、条款,她都能说出出自哪本书。可即便如此,在写判决书时,她依然逐项核对所依据的法律条文、条款。
记者手记
认真细致 公平公正
10月24日采访的这一天,太平凡不过了,没有复杂的案情,没有应急情况出现,甚至连调解都没有进行。没有捕捉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最发挥作用的一刻,对我来说,也许是种遗憾。可是对于刘玉梅来说,这却是她最为真实的状态,因为她时时刻刻都在发挥着作用。
走路快、说话快、做事快,这是记者对刘玉梅的印象。在她快的节奏中,充满了谨慎和责任。她总说,一份裁决书,牵扯着方方面面的劳动关系,保护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是仲裁的最终目的,而证据和法律依据则是维持公正中立的支撑。所以,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工作中,没有感情倾向,只有专业判断和公平立场;注重证据、讲求依据渗透在每一名仲裁员工作的方方面面。
记者 王眉灵 实习记者 华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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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07
基本上就是天天忙不完的事情,而且一般的老百姓不懂劳动法,需要很耐心的进行解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3-24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般设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机构性质属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有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或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与编制类型直接关联,标准基本上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标准。正如当前热议的公务员工资问题,不会太高。
第3个回答  2017-05-18
劳动争议案件较多,工作量大,能了解到民间疾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