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安怀疑某人偷东西,把某人的身份信息照片向各社区发放,算侵犯某人的名誉权吗?

如题所述

需要分情况,如果公安机关并没有相关证据证明某人涉嫌盗窃罪而把某人的身份信息向各社区发放,一般会侵犯到某人的名誉权,如果公安机关有相关证据证明某人涉嫌盗窃罪,把某人的身份信息向各社区发放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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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08
你所说的这个情况是不算侵犯名誉权的,因为公安机关及时发布通缉令,通缉令上表明的也只是犯罪嫌疑人,并不是说已经定罪量刑的犯人,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查证并没有犯罪那么是会无罪释放,解除羁押的。公安机关指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工作,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到法院进行判决法院最终判决犯罪是否有罪?
第2个回答  2020-02-08
如果公安怀疑某人偷东西,把某人的身份信息照片向各社区发放,当然不算侵犯某人的名誉权,公安是有权怀疑和调查的,而且公安办案是讲证据的。
第3个回答  2020-02-13
你只是怀疑某人偷东西,你有证据吗?你要是没有证据,你就是诬陷,还要把人的身份证照片像社区公布,这样做就是侵犯他人的名誉权,你要好好学学法律,懂点知识,不要盲目从事,一定要有证据,拿证据说话,这才是硬道理,别的都白扯
第4个回答  2020-02-13
首先你要知道,什么叫做侵犯“名誉权”。每个人的名誉权是专有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别人不得随意侵犯。这个不得随意侵犯,就是不能利用你的名誉做任何事情。如果公安机关在没有确着证据的前提下,公布了你的个人信息,就是一种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停止侵权,作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不解决,可以起诉到法院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