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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条是什么内容?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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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答案 2021-03-09
第三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裁判,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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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3
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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