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向公司签订工作年限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如题所述

有法律效益。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符合法律要求的承诺书都是有效的,工作年限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公司员工可以向公司签订工作年限承诺书,但是,员工同时享有辞职的权利。如果公司出资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的,可以和员工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如果员工提前解除合同,则应当支付公司违约金。
法律分析
签订的承诺书有法律效益的条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2、意思表示真实。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者撤销。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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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07
这样的承诺书没有实际意义!因为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赋予劳动者辞职的权力,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也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这样的承诺书,我打个比方,一对情侣在结婚时山盟海誓甚至签下爱情的承诺,两人一定要白头偕老,结果10年以后发生了变化,一方提出离婚,在这种情况下,你认为当初签下的白头偕老的承诺还有用吗?因为婚姻法赋予了公民离婚的权力,只要符合法定情形就可以离婚!所以同理,只要符合法定情形,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受承诺书的影响和制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