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6-04
房产证丢了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补办 1、前往房产档案部门,拿到遗失登报证明;2、业主再持遗失声明到指定报纸刊登遗失公告,30日内没有异议者的话,业主到登记部门申请遗失换证登记;3、业主在10日后领取新产权证。
第2个回答 2016-02-14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产证遗失补办的程序是:一、自然人房屋权属证书遗失补证程序: 1、房改房遗失补证第一步 产权人夫妻双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售房单位出具的“房改购房价款结清证明”或产权人已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证明(直管房房改的由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房改办出具)到市房管局查档室申请出具“房屋权属证明”。 第二步 查档室工作人员核实产权人身份证明、房屋登记信息及档案信息,符合条件的向其出具“房屋权属证明”。 第三步 产权人持“房屋权属证明”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第四步 产权人持身份证明、报纸及图纸到房屋所区房管局办理补证手续。省直房改房补证到省直房改办办理。 2、产权人去世的房改房遗失补证第一步 合法继承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产权人死亡证明、原售房单位出具的“房改购房价款结清证明” 或产权人已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证明(直管房房改的由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房改办出具)到市房管局查档室申请出具房屋权属证明”。 第二步 查档室工作人员核实产权人房屋登记信息及档案信息,符合条件的向其出具用于公证的“房屋权属证明”。 第三步 继承人持公证用“房屋权属证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第四步 继承人持继承公证书到市房屋档案馆查档室申请出具登报用“房屋权属证明”。 第五步 继承人持登报用“房屋权属证明”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第六步 继承人持本人身份证明、继承公证书到市房管局受理窗口办理补证、继承手续。 3、其他私房遗失补证第一步 产权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境内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军人有效身份证明为《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学员证》、《退休证》;港澳同胞的有效身份证明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经确认的身份证明;外国人的身份证明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到市房管局查档室申请出具“房屋权属证明”。 第二步 产权人持“房屋权属证明”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第三步 产权人持身份证明、报纸到房屋所区房管局办理补证手续。未成年人的房屋权属证书遗失补证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应提交可以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房屋档案中无产权人身份证明的,查档室工作人员应到现场调查房屋情况,四邻签字,居委会盖章后确认后,出具“房屋权属证明”,登报后办理遗失补证手续。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权属证书遗失补发前,登记机构应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房屋已拆除的,由拆迁部门出具已拆除证明,只登报挂失,不再补证。房屋已发生翻建、改建、扩建的,只登报挂失,不再补证。二、 单位房屋权属证书遗失补证:第一步 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明、产权单位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需要提供有效的更名文件)到市房管局查档室申请出具“房屋权属证明”。 第二步 经办人持“房屋权属证明”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第三步 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明、产权单位授权委托书、报纸及图纸到房屋所区房管局办理补证手续。三、 登记证明遗失补证:第一步 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市房屋档案馆申请出具“房屋登记证明”。 第二步 申请人持“房屋登记证明”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第三步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报纸到房管局受理窗口办理补证手续。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前,登记机构应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四、 他项权证遗失补证:第一步 经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抵押权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需要提供有效的更名文件)到房屋档 案馆申请出具“房屋抵押证明”。 第二步 申请人持“房屋抵押证明”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房屋他项权证遗失声明。 第三步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报纸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办理补证手续。 房改房、涉外产他项权证书遗失补发的,到济南市房管局二楼受理窗口办理补证手续。 对贷款已还清,他项权证遗失的,登报后直接到房管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12-08
一.备件申请
1.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登报等..全部算下来200多元。领新房本5元税钱。搞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02-14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提出补发申请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予以补发。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的,应当将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