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和我老公离婚我起诉他家庭暴力,可他坚决不离婚,一次能判离吗?

可我们有个4岁的女儿,我无法抚养。不打算要孩子

  常常在百度知道法律板块晃荡,看见很多朋友离婚时感到很茫然,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该做什么,今天我就来浅浅的说一下,希望对离婚问题不是很清楚的朋友有所帮助。
  第一:起诉离婚应在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或者长期居住满一年的当地人民法院。
  第二:离婚时应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果遗失应当在原籍民政局或者公安局、村社开取证明)、有小孩应带小孩出生证明。
  第三:应当提供被告准确的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第四: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依据。(书证、证人证言、其他证据)
  第五:民事诉状两份,格式为:
  民事诉状
  原告: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籍贯 职业 居住地 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籍贯 职业 居住地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XXXXXXX
  2、XXXXXXX
  事实与理由:
  XXXXXXXXXXXXXXX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X (捺指印)
  以上就是你要起诉的时候所要准备的东西了。那么有了这些后是不是就能离婚了呢?不是,下面我就来说说法院怎么处理离婚案件。
  当你准备好以上材料后作为接受诉状的人民法院会予以审查,审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符合就予以立案,不符合就予以驳回。如果被告在家那么法院会在15天后开庭,如果被告外出下落不明,那么法院会将此案转入普通程序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并在人民法院报或相关报刊上刊登公告,公告届满后被告如果不到庭法院会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注意:法院不会因为被告不到庭就无法判决案件的,如果你作为被告,那么你要做的是按时出庭。作为原告,如果你到开庭时间没有到庭,那么法院会依法裁定撤诉处理,所以,原告不要认为诉状交到法院就行了,你还要按时到庭。
  程序说完了,下面说证据,离婚必然要说到感情破裂,那什么是感情破裂呢?
  第一:分居满两年。
  第二:夫妻中以方有虐待,遗弃行为。
  第三:夫妻中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
  第四:夫妻中一方有第三者插足,或严重影响夫妻感情行为(如卖淫嫖娼等)
  符合以上条件的就可以认定感情破裂。
  再有就是小孩抚养问题:
  以有利于小孩生活学习成长为前提来对小孩的归属进行判决,但是年满十周岁的儿童必须征求小孩的意见后再作处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7-04
主要是要做好家暴的取证工作,比如施暴时拍下照片什么的,就比较容易啦。不过还有一法:去练习截拳道,让他不敢打你。
第2个回答  2010-07-04
那要法院和社委法院怎么判了~调查访问很重要~一面之词说不过去的~
第3个回答  2010-07-04
可以起诉解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