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5.3.1条5款之规定,“场地设计标高宜比周边市政道路的最低路段标高高0.2m以上;当市政道路标高高于基地标高时,应有防止客水进入基地的措施”。
设计地面的标高是指场地经过平整后形成的设计地面的控制性高专程。
1)对于较为平坦属不进行平整的场地,建筑物的室内地坪标高取建筑物室外场地设计标高(散水坡脚标高)的最大值加上室内外地坪的最小高差,建筑物室外散水坡脚标高可根据地形读取。
2)对于建筑群两端的地形标高落差较大、未加平整的场地,建筑物的室内地坪标高取建筑物室外场地设计标高的平均值加上室内外地坪的最小高差。
3)对于经过平整的场地,建筑物的室外地坪标高等于设计地面标高,建筑物室内地坪标高的确定可根据最高点、平均值或最低处标高加上室内外地坪的最小高差来确定。
4)对于周边道路坡度较大的建筑物,如果建筑物面向道路较高一侧有出入口,则建筑物的室内地坪标高应根据出入口对应的较高处的道路标高推算后加上室内外地坪最小高差来确定;如果建筑物面向道路较高一侧不设置出人口,则可根据基地地形标高推算后加上室内外地坪最小高差来确定。
道路纵断面设计图中所示的设计标高为道路建成后的路面顶面标高。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设计标高系指中央分隔带的外侧边缘标高;二级及三级以下公路采用路基边缘标高;在设置超高加宽地段为设超高、加宽前该处边缘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