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某企业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成本,费用13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40万元,

业安排残疾人员12人,每月工资1000元,全年工资合计为14.4万元,当年发生研究开发费2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0年应纳所得税税额

残疾人的工资可以加计100%在税前扣除;发生研究开发费可以加计50%在税前扣除;
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40*60%=24;扣除限额2=2000*5‰=10;所以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000-1300+(40-10)-12*1000*12/10000-200*50%=615.6(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615.6*25%=15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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