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申请人的配偶和子女不具备共同申请人资格,怎么申请公租房?

本人深户,个人条件完全符合公租房的条件,但是老婆孩子非深户且未持有居住证,做为已婚者,在公租房申请中必须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那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公租房吗?我查看了相关政策说非深户共同申请人要有居住证,但是同时有看到在家庭人口数计算中写道:非深户配偶子女且未持有有效居住证的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不计算为家庭人口数!! 是不是说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公租房,但是只能按照我一个人来计算家庭人口数来配租面积呢?

深圳公租房共同申请人必须是以下这三类人群:

第一种是具有深圳市户籍的公租房申请人配偶以及子女。

第二种是具有深圳市户籍的公租房申请人父母或者是配偶的父母。

第三种是非深圳市户籍但是持有深圳居住证满1年的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扩展资料

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租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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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24
是的,这就是巨坑,只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来计算配租面积
第2个回答  2019-11-30
我的情况和你一样,我个人条件完全符合。但是老婆不是深户,也没办居住证。你有没有有去服务大厅了解下
第3个回答  2017-05-24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中等偏下收入的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一个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2、城市户籍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5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3、新就业大学生: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连续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人员。
4、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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