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产证的房子不可转让。交易会被认为无效。
《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关于“未依法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众所周知,房屋买卖分为两道程序:一是双方就买卖房屋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之间发生债的法律关系,双方均受合同的约束;二是双方依合同履行义务。买受人应依约支付价款,出卖人应将房屋交付买受人并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
可见,合同关系是因,过户登记、转移所有权是果。过户登记能否进行、所有权能否转移只是合同能否得到完全履行的问题,与合同的效力无涉。以房屋没有取得权属证书、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为由反推合同无效是颠倒因果关系,不符合交易的顺序与逻辑。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但应着其补办房屋买卖手续。”
追问按你引用物权法和最高院56条的解释,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既使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只要买卖双方签订了合同,交付了房款,房屋的所有权就转移到了购房人手中?买卖关系成立?另:你说的应着其补办房屋买卖手续是指什么手续?是到房管部门办理?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能办理呢?
追答就是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交易。物权法第56条应用的是有房产证的。无房产证的不得转让所以不涉及交易。
追问没有房产证,但私下双方签了协议,都是自愿的,这样的房屋买卖不合法?不算数?
追答不合法,因为没有房产证不可以转让交易。不管双方怎么约定,均不受法律保护
追问明白,非常感谢
另外,他们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私下做了买卖交易,就说房屋的主人换人了,就砸门破锁,要赶实际居住人走,这是什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