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一审出示证据还有证人怎么还败诉呢?

如题所述

败诉的原因应是当事人所举证的证据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的义务,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虽然当事人在一审中出示了一些证据,并由证人出庭作证,但所举证的证明尚不能证明自己所主张的事实的,就没有尽到举证义务,仍然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后果。
另外,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的证据已经足以证明自己的主张,但一审判决对自己不利的,可以选择上诉,由二审法院来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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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4
不是一方有证据就一定胜诉,要看全案证据的追问

我可不可以在上诉要出示怎么的证据才能胜诉?

追答

这个要问你自己了,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第2个回答  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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