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针对动产和不动产的交付和登记,存在不同的效力规则。
对于动产而言,一般来说,交付的效力是优先于登记的。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物体被交付给另一个人的话,那么这个人就拥有了该物体的所有权,即使这个物体还没有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这种情况在日常生活中也很常见,比如我们购买一些小件物品,不需要进行登记就可以拥有它的所有权。
然而,对于不动产,登记的效力是优先于交付的。也就是说,如果一块土地或者房产要进行转让,除了实际的交付行为,还必须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否则该转让行为在法律上不被承认。即使买方已经实际占有了该不动产,如果未能进行登记,那么他依然无法获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
但是这只是一般情况,这只是一般的法律原则,具体的情况还要根据各个法律领域和个体的具体规定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所以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类似的问题,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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