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资5084,厂长说因我未到一个月就辞职,扣了我1000.这样他犯法吗?我可以告他吗

我在那工作了两年,因工作太累了,就想辞工,辞工书我交给了厂长(是7.20),他说伱可以考虑到月尾还做不做辞工书我先拿着.(我想着,总得交接子下,也就答应了)但是到了月尾,他反悔了,叫我必须做到8.20.我不愿意就走了,没回去上班。现在9.15要发工资了,他就扣了我1000块,他这样是不是犯法的?是不是我可以告他?叫他返还我那1000块。 求解答!!!快快!急急

  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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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7
  对于员工正常劳动的工资,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克扣。而且,离职是员工的正常权利,只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就可以离职,所以公司扣你工资的做法不合法,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差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