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的史书上所说的南安是
江西省赣州市明明吴二年(1365年,元至正二十五年),赣州、南安两路改为府。洪武十八年(1385年),江西分为5道,赣州、南安2府均属岭北道。成化十三年(1477年),设分巡岭北道于赣州,赣州、南安2府属之。弘治七年(1494年),置南赣巡抚都察院于赣州,称虔院。
正德十一年(1516年),置巡抚南赣汀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辖江西的南安、赣州,广东的韶州、
南雄州,湖南的郴州和福建的汀州等州府。正德十二年(1517年),从上犹、南康、大余3县划出部分辖地置崇义县,属南安府,至此,南安府领4县:大余、南康、上犹、崇义。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增设分守岭北、岭东、岭南、漳南4道,统于虔院。岭北巡、守两道治赣州,赣州、南安2府隶之。隆庆三年(1569年),从安远、信丰、
龙南3县划出部分辖地置定南县,隶赣州府。万历四年(1576年),以安远县原辖寻乌等15堡另置长宁县,隶赣州府。至此,赣州府领12县,南安府领4县。
王阳明(
王守仁)(1472—1529)字伯安,号阳明,世称
阳明先生,生于浙江余姚。父王华,在明成化十七年辛丑(1481年)中了状元,正德十一年(1516年)九月,王阳明接受朝廷任命,成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江西南安、赣州,湖广郴州及广东南雄、韶州、惠州、潮州等地,如有贼盗,即设法剿捕。 王守仁,因反对宦官
刘瑾,于明正德元年(1506年)被廷杖四十,谪贬贵州龙场(修文县治)驿丞。刘瑾被诛后,任庐陵县知事,累进南太仆寺少卿。其时,王琼任兵部尚书,以为守仁有不世之才,荐举朝廷。正德十一年(1916年)擢右佥都御史,继任南赣巡抚。他上马治军,下马治民,文官掌兵符,集文武谋略于一身,作事智敏,用兵神速。以镇压农民起义和平定“宸濠之乱”拜南京兵部尚书,封“新建伯”。后因功高遭忌,辞官回乡讲学,在绍兴、余姚一带创建书院,宣讲“王学”。嘉靖六年(1577年)复被派总督两广军事,后因肺病加疾,上疏乞归,病逝于江西南安舟中。谥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