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为处理的寻衅兹事已经三年多了,今天中午跟朋友一起吃饭,朋友跟别人发生了口角打了别人,我没有说话

我有为处理的寻衅兹事已经三年多了,今天中午跟朋友一起吃饭,朋友跟别人发生了口角打了别人,我没有说话也没有动,打斗过程中我就走了,我会不会有什么事?

应该不会有什么事,因为该起案件不涉及你,你没有违法犯罪。
不过你的事情以后能不能东窗事发,就看你的运气了。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
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

自己比对一下,追溯期是指追究你刑事责任的期限,也就是说你5年或10年以后是安全的。追问

好的,谢谢你

我的寻衅滋事是和朋友一起打架,我们这边是受害者,被刺住院,报警后来得到对方赔偿后私了了,但是当地派出所说受害者并不是我,只是暂时没有追究我的刑事责任,不过一直在网上挂着,我想知道该怎么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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