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交了30天以后,公司仍然扣着我的手续不给我,我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我的在南通经济开发区的一家外企里上班,2010年6月8日我正式向公司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我于30天后(7月8日)到公司办理手续,手续办完了,公司没有给我养老保险本和公积金单子还有离职证明,说是还没有办好,可能还要20天。因为我的下一家公司必须要我的离职证明我才可以去报到,所以我现在只有在家里等证明。我想请问各位大侠:我的离职证明还有那些手续是应该在7月8日就可以拿到,还要应该在7月8日以后多少天内才能拿到?如果是公司的拖延时间导致我现在在家待业,我可以到劳动仲裁申请赔偿吗?(我很急,希望各位能多帮帮忙,谢谢!!!)

你的情况可以去劳动局监察投诉,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干满一个月后,三日内,单位必须要出具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15天内办理个人的社保档案等一切手续,如果逾期不办,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应该赔偿。具体情况你去劳动局监察大队或者仲裁处理。你也可先打12333电话咨询一下,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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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2
你们公司既然通知你7月8日去办理手续,就应该全部办好,如果没有,延误了你的上班时间,造成你金钱和时间上的损失,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申请赔偿,但是要弄清,你们公司要求你去办理手续的时候,有没有告诉你有一些手续不能在7月8日办好,如果没有说,就可以去申请赔偿了
第2个回答  2010-07-12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你能够证明所受到的损失,则可以要求赔偿。
第3个回答  2010-07-12
竹本无心220 回答的很具体。我就不献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