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政发[2004]84号文《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求其中的附件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二楼的亲,请问是徐政发[2004]84号文不?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考标准
  名称 补偿标准 名称 补偿标准
  沥青路 77元/平方米 三面光沟渠 230/立方米
  水泥路 46元/平方米 坟墓 3000元/穴
  篱笆 10元/平方米 方涵 200元/立方米
  石坎 183元/立方米 塘渣道路 20元/平方米
  彩钢板 30元/平方米 化粪池 150元/立方米
  河埠 1500-3000元/个 成片苗木及树木 6000-10000元/亩
  钢架大棚(含膜) 5000元/亩 竹木大棚(含膜) 2000元/亩

  房屋装璜及室内附属物补偿标准
  名称 结 构 单 位 单价 备 注
  围 墙 240墙,混合沙浆砌筑、水泥沙浆抹面或石灰沙浆抹面 m2 60元 石墙、以及厚度大于240的砖墙均按此标准执行。
  门垛换成240墙,参照此标准执行,带门楼的标准提高20%,不再另行计算门楼。
  120砖墙按35元/ m2执行。
  防盗门(窗) 品牌防盗门,空腹内填充 扇 1000元
  钢筋(管)防盗门 扇 150元 含纱门、门锁等。每扇不小于1.6m2 。
  木门 樘 130元 专指院门。每扇不小于2.5m2 。房屋、违章建筑及非法搭建物的内外门均不在此列。
  钢筋防盗窗 m2 25元 按展开面积计
  不锈钢防盗窗 m2 80元
  院地坪 有较好基层、水泥沙浆罩面、石板地坪、砌块地坪、彩板地坪等 m2 15元
  楼梯 现浇钢混 m2 100元 按投影面积计算。此标准含合法建筑未计面积的楼梯间、扶手、栏杆。
  整砖砌筑、钢结构及其它 m2 80元
  说明:⒈本表中的补偿标准为最高标准。达不到标准的按实际情况酌减。
  ⒉违章建筑物及其附属的防盗门、窗、楼梯及其它相关设施不予补偿。
  ⒊耐用年限15年。户外构筑物、室内装饰装璜补偿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成新评定。
  ⒋户外构筑物补偿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成新评定。
  ⒌标准中未列项目确需补偿的,由拆迁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专项评估。
  自 然 间 特 征 基本补偿标准价
  (以建筑面积计)
  客厅、卧室 地面、墙面等进行基本处理。地面水泥沙浆抹面、地板漆、水磨石;墙面为软包、墙纸或墙面漆;顶面有墙角线、墙纸、彩条纸或墙面漆。

  10-20元/m2

  厨房、阳台、
  卫生间 地面、墙面等进行基本处理。地面水泥沙浆抹面、地板漆、马赛克或水磨石;墙面为墙面漆或墙纸;顶面有墙面漆。厨房、卫生间有洗手盆(瓷或水磨石)、排气扇。卫生间有简单便器。

  20-30元/m2

  说明:⒈本表中的补偿标准为最高标准。达不到标准的按实际情况酌减。
  ⒉违章房屋中的装饰装璜及其它附属物,不予补偿。
  ⒊耐用年限为10年。
  ⒋室内基本装饰装璜补偿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成新评定。
  ⒌标准中未列项目确需补偿的,由拆迁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专项评估。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 铝合金门窗(增加) m2 130 含纱扇
  2 铝合金与木门窗差价 m2 70
  3 铝合金隔断 m2 70~80
  4 塑钢门窗(增加) m2 140 含纱扇
  5 塑钢与木门窗差价 m2 80
  6 木墙裙 m2 30 面层材质为曲柳板及以下
  7 复合地板 m2 60
  8 实木地板 m2 50 无龙骨
  9 实木地板 m2 100 有龙骨、主材质为曲柳及以下
  10 地面砖 m2 30-40 尺寸50CM×50CM及以下;材质为全瓷及以下。
  11 墙面砖 m2 30-40 尺寸为20CM×30CM及以下
  12 吊顶 m2 30 塑扣板、合板、石膏板等
  13 白铁皮包门 扇面 50 面积不小于1.6M2 。
  14 包门及门套 扇面 90 面层材质为曲柳板及以下,
  衣柜、书橱高度为2米以上。
  15 包窗套 米 10
  16 衣柜、书橱 米 400
  17 吊柜、地柜、床头柜 米 60 面层材质为曲柳板及以下,高1米以下
  18 写字台、电视柜 米 200
  19 灶台 米 70 水泥板上贴瓷砖
  米 150 防火板面
  米 220 大理石面
  20 座便器 座 50
  21 浴缸 座 70
  说明:⒈本表中的补偿标准为最高标准。达不到标准的按实际情况酌减。⒉违章建筑物及附属的相关设施不予补偿。⒊耐用年限为10年。⒋室内装饰装璜补偿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成新评定。⒌标准中未列项目确需补偿的,由拆迁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专项评估。
  名称 项目 规格 单位 标准(元)
  移

  机

  费 空调 窗机 台 100
  壁挂机 台 150
  柜机 台 240
  一拖二 台 220
  热水器 燃气 台 100
  电 台 100
  太阳能 台 120
  简易 台 50
  油烟机 台 50
  初
  装
  费 凡涉及设施初装费的,如有线电视、电话、水表、电表、宽带网、管道煤气等,依据货币补偿安置原则,按现行规定的初装费标准,由拆迁人足额补偿给被拆迁人。
  开
  通
  费 凡涉及设施安装开通费的,如集中采暖等,依据效用补偿原则,由评估机构按现行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误工费、提前搬迁奖金标准

  搬 迁
  补助费 住 宅 拆除合法
  建筑面积 10元/m2.次
  (最低不少于150元/户. 次)
  非住宅 拆除合法
  建筑面积 14元/ m2
  大型固定设备搬迁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临 时
  安 置
  补助费 住宅 A、B类地区 拆除合法
  建筑面积 10元/ m2.月
  C、D类地区 拆除合法
  建筑面积 8元/ m2.月
  E类地区 拆除合法
  建筑面积 6元/ m2.月
  非住宅 拆迁非住宅造成停产、停业的,按其房地产市场评估额,给予一次性损失补偿。 纯营业 10%
  非纯营业 6%
  误工费 住 宅 200元/户
  提前搬迁奖金 住宅 按期搬迁600元/户 每提前一天按拆除合法建筑面积奖励2元/ m2
  非住宅 按期搬迁3000元/户 每提前一天按拆除合法建筑面积奖励2元/ m2
  说明:⒈对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现房产权调换的,给予一次性三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产权调换为期房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协议约定的上房期限支付。
  ⒉对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现房产权调换的,给予一次搬迁补助费;对产权调换为期房的,给予二次搬迁补助费。

  房屋成新评定说明表

  房屋成新评定参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房屋参考折旧率中内容,采用以直接观察法为主和直线折旧法相结合的方法确定。

  1.房屋完损等级
  1.1 完好标准
  1.1.1 结构部分:
  1.1.1.1 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
  1.1.1.2 承重构件:梁、柱、墙、板、屋架平直牢固,无倾斜变形、裂缝、松动、腐朽、蛀蚀。
  1.1.1.3 非承重墙:
  a. 预制墙板节点安装牢固,拼缝处不渗漏;
  b. 砖墙平直完好,无风化破损;
  c. 石墙无内化弓凸;
  d. 木、竹、芦帘、苇箔等墙体完整无破损。
  1.1.1.4 屋面:不渗漏(其他结构房屋以不漏雨为标准),基层平整完好,积尘甚少,排水畅通。
  a. 平屋面防水层、隔热层、保温层完好;
  b. 平瓦屋面瓦片搭接紧密,无缺角、裂缝瓦(合理安排利用除外),瓦出线完好;
  c. 青瓦屋面瓦垄顺直,搭接均匀,瓦头整齐,无碎瓦,节筒俯瓦灰梗牢固;
  d. 铁皮屋面安装牢固,铁皮完好,无锈蚀;
  e.石灰炉渣、青灰屋面光滑平整,油毡屋面牢固无破洞。
  1.1.1.5 楼地面:
  a. 整体面层平整完好,无空鼓、裂缝、起砂;
  b. 木楼地面平整坚固,无腐朽、下沉,无较多磨损和稀缝;
  c. 砖、混凝土块料面层平整,无碎裂;
  d. 灰土地面平整完好。
  1.1.2 装修部分:
  1.1.2.1 门窗:完整无损,开关灵活,玻璃、五金齐全,纱窗完整,油漆完好(允许有个别钢门、窗轻度锈蚀,其他结构房屋无油漆要求)。
  1.1.2.2 外抹灰:完整牢固,无空鼓、剥落、破损和裂缝(风裂除外),勾缝砂浆密实。
  其他结构房屋以完整无破损为标准。
  1.1.2.3 内抹灰:完整、牢固、无破损、空鼓和裂缝(风裂除外);
  其他结构房屋以完整无破损为标准。
  1.1.2.4 顶棚:完整牢固、无破损、变形、腐朽和下垂脱落,油漆完好。
  1.1.2.5 细木装修:完整牢固,油漆完好。
  1.1.3 设备部分
  1.1.3.1 水卫:上、下水管道畅通,各种卫生器具完好,零件齐全无损。
  1.1.3.2 电照:电器设备、线路、各种照明装置完好牢固,绝缘良好。
  1.1.3.3 暖气:设备、管道、烟道畅通、完好,无堵、冒、漏,使用正常。
  1.1.3.4 特种设备:现状良好,使用正常。
  1.2 基本完好标准
  1.2.1结构部分:
  1.2.1.1 地基基础:有承载能力、稍有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但已稳定。
  1.2.1.2 承重构件:有少量损坏,基本牢固。
  a. 钢筋混凝土个别构件有轻微变形、细小裂缝,混凝土有轻度剥落、露筋;
  b. 钢屋架平直不变形,各节点焊接完好,表面稍有绣蚀,钢筋混凝土屋架无混凝土剥落,节点牢固完好,钢杆件表面稍有锈蚀;木屋架的各部件节点连接基本完好,稍有隙缝,铁件齐全,有少量生锈;
  c. 沉重砖墙(柱)、砌块有少量细裂缝;
  d. 木构件稍有变形、裂缝、倾斜,个别节点和支撑稍有松动,铁件稍有锈蚀;
  e. 竹结构节点基本牢固,轻度蛀蚀,铁件稍锈蚀。
  1.2.1.3 非沉重墙:有少量损坏,但基本牢固。
  a. 预制墙板稍有裂缝、渗水,嵌缝不密实,间隔墙面层稍有破损;
  b. 外转墙面稍有风化,转墙体轻度裂缝,勒脚有侵蚀;
  c. 石墙稍有裂缝、弓凸;
  d. 木、竹、芦帘、苇箔等墙体基本完整,稍有破损。
  1.2.1.4 屋面:局部渗漏,积尘较多,排水基本畅通。
  a. 平屋面隔热层、保温层稍有损坏,卷材防水层稍有空鼓、翘边和封口不严,刚性房水层稍有龟裂,块体房水层稍有脱壳;
  b. 平瓦屋面少量瓦片裂碎、缺角、风化,瓦出线稍有裂缝;
  c. 青瓦屋面瓦垄少量不直,少量瓦片破碎,节筒俯瓦有松动,灰梗有裂缝,屋脊抹灰有裂缝;
  d. 铁皮屋面少量咬口或嵌缝不严实,部分铁皮生锈,油漆脱皮;
  e. 石灰炉渣、青灰屋面稍有裂缝,油毡屋面少量破洞。
  1.2.1.5 楼地面:
  a. 整体面层稍有裂缝、空鼓、起砂;
  b. 木楼地面稍有磨损和稀缝,轻度颤动;
  c. 砖、混凝土块料面层磨损起砂,稍有裂缝、空鼓;
  d. 灰土地面有磨损、裂缝。
  1.2.2 装修部分:
  1.2.2.1 门窗:少量变形、开关不灵,玻璃、五金、纱窗少量残缺,油漆失光。
  1.2.2.2 外抹灰:稍有空鼓、裂缝、风化、剥落,勾缝砂浆少量酥松脱落。
  1.2.2.3 内抹灰:稍有空鼓、裂缝、剥落。
  1.2.2.4 顶棚:无明显变形、下垂,抹灰层稍有裂缝,面层稍有脱钉、翘角、松动,压条有脱落。
  1.2.2.5 细木装修:稍有松动、残缺,油漆基本完好。
  1.2.3 设备部分:
  1.2.3.1 水卫:上、下水管道基本畅通,卫生器具基本完好,个别零件残缺损坏。
  1.2.3.2 电照:电器设备、线路、照明装置基本完好,个别零件损坏。
  1.2.3.3 暖气:设备、管道、烟道基本畅通,稍有锈蚀,个别零件损坏,基本能正常使用。
  1.2.3.4 特种设备:现状基本良好,能正常使用。
  1.3 一般损坏标准
  1.3.1 结构部分
  1.3.1.1 地基基础:局部承载能力不足,有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对上部结构稍有影响。
  1.3.1.2 承重构件:有较多损坏,强度已有所减弱。
  a. 钢筋混凝土构件有局部变形、裂缝,混凝土剥落露筋锈蚀、变形、裂缝值稍超过设计规范的规定,混凝土剥落面积占全部面积的10%以内,露筋锈蚀;
  b. 钢屋架有轻微倾斜或变形,少数支撑部件损坏,锈蚀严重,钢筋混凝土屋架有剥落,露筋、钢杆有锈蚀;木屋架有局部腐朽、蛀蚀,个别节点连接松动,木质有裂缝、变形、倾斜等损坏,铁件锈蚀;
  c. 承重墙体(柱)、砌块有部分裂缝、倾斜、弓凸、风化、腐蚀和灰缝酥松等损坏;
  d. 木结构局部有倾斜、下垂、侧向变形、腐朽、裂缝、少数节点松动、脱榫,铁件锈蚀;
  e. 竹构件个别节点松动,竹材有部分开裂、蛀蚀、腐朽、局部构件变形。
  1.3.1.3 非承重墙:有较多损坏,强度减弱。
  a. 预制墙板的边、角有裂缝,拼缝处嵌缝料部分脱落,有渗水,间隔墙层局部损坏;
  b. 砖墙有裂缝、弓凸、倾斜、风化、腐蚀,灰缝有酥松,勒脚有部分侵蚀剥落;
  c. 石墙部分开裂、弓凸、风化,砂浆酥松,个别石块脱落;
  d. 木、竹、芦帘墙体部分严重破损,土墙稍有倾斜,硝碱。
  1.3.1.4 屋面:局部漏雨,木基层局部腐朽、变形、损坏,钢筋混凝土屋板局部下滑,屋面高低不平,排水设施锈蚀、断裂。
  a. 平屋面保温层、隔热层较多损坏,卷材防水层部分有空鼓、翘边和封口脱开,刚性防水层部分有裂缝、起壳,块体防水层部分有松动、风化、腐蚀;
  b. 平瓦屋面部分瓦片有破碎、风化,瓦出线严重裂缝、起壳、脊瓦局部松动、破损;
  c. 青瓦屋面部分瓦片风化、破碎、翘角,瓦垄不顺直,节筒俯瓦破碎残缺,灰梗部分脱落,屋脊抹灰有脱落,瓦片松动;
  d. 铁皮屋面部分咬口或嵌缝不严实,铁皮严重锈烂;
  e. 石灰炉渣、表灰屋面,局部风化脱壳、剥落,油毡屋面有破洞。
  1.3.1.5 楼地面:
  a. 整体面层部分裂缝、空鼓、剥落,严重起砂;
  b. 木楼地面部分有磨损、蛀蚀、翘裂、松动、稀缝,局部变形下沉,有颤动;
  c. 砖、混凝土块料面磨损,部分破损、裂缝、脱落,高低不平;
  d. 灰土地面坑洼不平。
  1.3.2 装修部分:
  1.3.2.1 门窗:木门窗部分翘裂,榫头松动,木质腐朽,开关不灵;钢门、窗部分铁胀变形、锈蚀,玻璃、五金、纱窗部分残缺;油漆老化翘皮、剥落。
  1.3.2.2 外抹灰:部分有空鼓、裂缝、风化、剥落,勾缝砂浆部分松酥脱落。
  1.3.2.3 内抹灰:部分空鼓、裂缝、剥落。
  1.3.2.4 顶棚:有明显变形、下垂,抹灰层局部有裂缝,面层局部有脱钉、翘角、松动,部分压条脱落。
  1.3.2.5 细木装修;木质部分腐朽、蛀蚀、破裂;油漆老化。
  1.3.3 设备部分:
  1.3.3.1 水卫:上、下水道不够畅通,管道有积垢、锈蚀,个别滴、漏、冒;卫生器具零件部分损坏、残缺。
  1.3.3.2 电照:设备陈旧,电线部分老化,绝缘性能差,少量照明装置有损坏、残缺。
  1.3.3.3 暖气:部分设备、管道锈蚀严重,零件损坏,有滴、冒、跑现象,供气不正常。
  1.3.3.4 特种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1.4 严重损坏标准
  1.4.1 结构部分:
  1.4.1.1 地基基础:承载能力不足,有明显不均匀沉降或明显滑动、压碎、折断、冻酥、腐蚀等损坏,并且仍在继续发展,对上部结构有明显影响。
  1.4.1.2 承重构件;明显损坏,强度不足。
  a. 钢筋混凝土构件有明显下垂变形、裂缝,混凝土剥落和露筋锈蚀严重,下垂变形、裂缝值超过设计规范的规定,混凝土剥落面积占全面积的10%以上;
  b. 钢屋架明显倾斜或变形,部分支撑弯曲松脱,锈蚀严重,钢筋混凝土屋架有倾斜,混凝土严重腐蚀剥落、露筋锈蚀,部分支撑损坏,连接件不齐全,钢杆锈蚀严重;木屋架端节点腐朽、蛀蚀,节点边接松动,夹板有裂缝,屋架有明显下垂或倾斜,铁件严重锈蚀,支撑松动;
  c. 承重墙体(柱)、砌块强度和稳定性严重不足,有严重裂缝、倾斜、弓凸、风化、腐蚀和灰缝严重酥松损坏;
  d. 木构件严重倾斜、下垂、侧向变形、腐朽、蛀蚀、裂缝,木质脆枯,节点松动,榫头折断拔出、榫眼压裂,铁件严重锈蚀和部分残缺;
  e. 竹构件节点松动、变形,竹材弯曲断裂、腐朽,整个房屋倾斜变形。
  1.4.1.3 非承重墙:有严重损坏,强度不足。
  a. 预制墙板严重裂缝、变形,节点锈蚀,拼缝嵌料脱落,严重漏水,间隔墙立筋松动、断裂,面层严重破损;
  b. 砖墙有严重裂缝、弓凸、倾斜、风化、腐蚀,灰缝酥松;
  c. 石墙严重开裂、下沉、弓凸、断裂,砂浆酥松,石块脱落;
  d. 木、竹、芦帘、苇箔等墙体严重破损,土墙倾斜、硝碱。
  1.4.1.4 屋面:严重漏雨。木基层腐烂、蛀蚀、变形损坏、屋面高低不平,排水设施严重锈蚀、断裂,残缺不全。
  a. 平屋面保温层、隔热层严重损坏,卷材防水层普遍老化、断裂、翘边和封口脱开,沥青流淌,刚性防水层严重开裂、起壳、脱落,块体防水层严重松动、腐蚀、破损;
  b. 平瓦屋面瓦片零乱不落槽,严重破碎、风化,瓦出线破损、脱落,脊瓦严重松动破损;
  c. 青瓦屋面瓦片零乱,风化、碎瓦多、瓦垄不直、脱脚,节筒俯瓦严重脱落残缺,灰梗脱落,屋脊严重损坏;
  d. 铁皮屋面严重锈烂,变形下垂;
  e. 石灰炉渣、青灰屋面大部冻鼓、裂缝、脱壳、剥落,油毡屋面严重老化,大部损坏。
  1.4.1.5 楼地面:
  a. 整体面层严重起砂、剥落、裂缝、沉陷、空鼓;
  b. 木楼地面有严重磨损、蛀蚀、翘裂、松动、稀缝、变形下沉、颤动;
  c. 砖、混凝土块料面层严重脱落、下沉、高低不平、破碎、残缺不全;
  d. 灰土地面严重坑洼不平。
  1.4.2 装修部分:
  1.4.2.1 门窗:木质腐朽,开关普遍不灵,榫头松动、翘裂,钢门、窗严重变形锈蚀,玻璃、五金、纱窗残缺,油漆剥落见底。
  1.4.2.2 外抹灰:严重空鼓、裂缝、剥落,墙面渗水,勾缝砂浆严重松酥脱
  落。
  1.4.2.3 内抹灰:严重空鼓、裂 缝、剥落。
  1.4.2.4 顶棚:严重变形下垂,木筋弯曲翘裂、腐朽、蛀蚀,面层严重破损,压条脱落,油漆见底。
  1.4.2.5 细木装修:木质腐朽、蛀蚀、破裂,油漆老化见底。
  1.4.3 设备部分:
  1.4.3.1 水卫:下水道严重堵塞、锈蚀、漏水;卫生器具零件严重损坏、残缺。
  1.4.3.2 电照:设备陈旧残缺,电线普遍老化、零乱,照明装置残缺不齐,绝缘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
  1.4.3.3 暖气:设备、管道锈蚀严重,零件损坏、残缺不齐,跑、冒、滴现象严重,基本上已无法使用。
  1.4.3.4 特种设备:严重损坏,已无法使用。

  2.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方法

  2.1 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方法。
  2.1.1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完好房:
  2.1.1.1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完好标准。
  2.1.1.2 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二项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的标准,其余符合完好标准。
  2.1.2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基本完好房:
  2.1.2.1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标准。
  2.1.2.2 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二项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的标准,其余符合基本完好以上的标准。
  2.1.2.3 结构部分除基础、承重构件、屋面外,可有一项和装修或设备部分中的一项符合一般损坏标准,其余符合基本完好以上标准。
  2.1.3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一般损坏房:
  2.1.3.1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的标准。
  2.1.3.2 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二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其余符合一般损坏以上标准。
  2.1.3.3 结构部分除基础、承重构件、屋面外,可有一项和装修或设备部分中的一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的标准,其余符合一般损坏以上的标准。
  2.1.4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严重损坏房:
  2.1.4.1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
  2.1.4.2 在结构、装修、设备部分中有少数项目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其余符合严重损坏的标准。
  2.2 其他结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方法:
  2.2.1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完好标准的,可评为完好房。
  2.2.2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好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标准,或者有少量项目完好程度符合完好标准的,可评为基本完好房。
  2.2.3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或者有少量项目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标准的,可评为一般损坏房。
  2.2.4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或者有少量项目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的,可评为严重损坏房。
  3.房屋参考折旧率
  结构形式 年折旧率
  钢、钢混结构 1.6%~1.2%
  砖混结构 2.4%~1.6%
  砖木结构 3.2%~1.8%
  简易结构 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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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29
徐政发〔2004〕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征用集体土地及其房屋拆迁的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苏政发〔2003〕14号《省政府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意见》、徐州市政府第98号令《徐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徐政发〔2004〕43号《市政府关于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市政府决定调整征地的相关补偿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城中村”的补偿安置标准� 根据省政府苏政发〔2003〕14号文件精神,对征用集体土地涉及到的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参照城市房屋拆迁办法实施,被拆除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认定按照市政府第98号令执行。“城中村”的范围是指本市三环路以内人均耕地不足0.1亩的村民小组。�
二、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市政府决定调整提高徐政发〔1999〕155号《市政府关于实行政府统一征用土地的通知》规定的有关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后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见附件一,树木和花木补偿标准见附件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件三。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调整后的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为:三类地区,旱地每亩800元,水田每亩900元,菜地每亩1350元;四类地区,旱地每亩700元,水田每亩800元,菜地每亩1250元。�
三、关于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涉及的其他标准�
市政府第98号令《徐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实施程序、安置方式等作了较为原则的规定,实施该办法所需的具体标准和相关规定,除执行上述的附件二、三外,按照附件四、五、六、七、八执行。�
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批准的征地项目,按原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徐政发〔1999〕155号《市政府关于实行政府统一征用土地的通知》中有关征地补偿标准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一、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二、树木和花木补偿标准�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四、房屋重置价格补偿标准�
五、房屋成新评定说明表�
六、安置楼房层差系数表�
七、房屋装璜及室内附属物补偿标准�
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误工费、提前搬迁奖金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考标准
名称 补偿标准 名称 补偿标准
沥青路 77元/平方米 三面光沟渠 230/立方米
水泥路 46元/平方米 坟墓 3000元/穴
篱笆 10元/平方米 方涵 200元/立方米
石坎 183元/立方米 塘渣道路 20元/平方米
彩钢板 30元/平方米 化粪池 150元/立方米
河埠 1500-3000元/个 成片苗木及树木 6000-10000元/亩
钢架大棚(含膜) 5000元/亩 竹木大棚(含膜) 2000元/亩

房屋装璜及室内附属物补偿标准
名称 结 构 单 位 单价 备 注
围 墙 240墙,混合沙浆砌筑、水泥沙浆抹面或石灰沙浆抹面 m2 60元 石墙、以及厚度大于240的砖墙均按此标准执行。
门垛换成240墙,参照此标准执行,带门楼的标准提高20%,不再另行计算门楼。
120砖墙按35元/ m2执行。
防盗门(窗) 品牌防盗门,空腹内填充 扇 1000元
钢筋(管)防盗门 扇 150元 含纱门、门锁等。每扇不小于1.6m2 。
木门 樘 130元 专指院门。每扇不小于2.5m2 。房屋、违章建筑及非法搭建物的内外门均不在此列。
钢筋防盗窗 m2 25元 按展开面积计
不锈钢防盗窗 m2 80元
院地坪 有较好基层、水泥沙浆罩面、石板地坪、砌块地坪、彩板地坪等 m2 15元
楼梯 现浇钢混 m2 100元 按投影面积计算。此标准含合法建筑未计面积的楼梯间、扶手、栏杆。
整砖砌筑、钢结构及其它 m2 80元
说明:⒈本表中的补偿标准为最高标准。达不到标准的按实际情况酌减。
⒉违章建筑物及其附属的防盗门、窗、楼梯及其它相关设施不予补偿。
⒊耐用年限15年。户外构筑物、室内装饰装璜补偿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成新评定。
⒋户外构筑物补偿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成新评定。
⒌标准中未列项目确需补偿的,由拆迁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专项评估。
自 然 间 特 征 基本补偿标准价
(以建筑面积计)
客厅、卧室 地面、墙面等进行基本处理。地面水泥沙浆抹面、地板漆、水磨石;墙面为软包、墙纸或墙面漆;顶面有墙角线、墙纸、彩条纸或墙面漆。

10-20元/m2

厨房、阳台、
卫生间 地面、墙面等进行基本处理。地面水泥沙浆抹面、地板漆、马赛克或水磨石;墙面为墙面漆或墙纸;顶面有墙面漆。厨房、卫生间有洗手盆(瓷或水磨石)、排气扇。卫生间有简单便器。

20-30元/m2

说明:⒈本表中的补偿标准为最高标准。达不到标准的按实际情况酌减。
⒉违章房屋中的装饰装璜及其它附属物,不予补偿。
⒊耐用年限为10年。
⒋室内基本装饰装璜补偿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成新评定。
⒌标准中未列项目确需补偿的,由拆迁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专项评估。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 铝合金门窗(增加) m2 130 含纱扇
2 铝合金与木门窗差价 m2 70
3 铝合金隔断 m2 70~80
4 塑钢门窗(增加) m2 140 含纱扇
5 塑钢与木门窗差价 m2 80
6 木墙裙 m2 30 面层材质为曲柳板及以下
7 复合地板 m2 60
8 实木地板 m2 50 无龙骨
9 实木地板 m2 100 有龙骨、主材质为曲柳及以下
10 地面砖 m2 30-40 尺寸50CM×50CM及以下;材质为全瓷及以下。
11 墙面砖 m2 30-40 尺寸为20CM×30CM及以下
12 吊顶 m2 30 塑扣板、合板、石膏板等
13 白铁皮包门 扇面 50 面积不小于1.6M2 。
14 包门及门套 扇面 90 面层材质为曲柳板及以下,
衣柜、书橱高度为2米以上。
15 包窗套 米 10
16 衣柜、书橱 米 400
17 吊柜、地柜、床头柜 米 60 面层材质为曲柳板及以下,高1米以下
18 写字台、电视柜 米 200
19 灶台 米 70 水泥板上贴瓷砖
米 150 防火板面
米 220 大理石面
20 座便器 座 50
21 浴缸 座 70
说明:⒈本表中的补偿标准为最高标准。达不到标准的按实际情况酌减。⒉违章建筑物及附属的相关设施不予补偿。⒊耐用年限为10年。⒋室内装饰装璜补偿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成新评定。⒌标准中未列项目确需补偿的,由拆迁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专项评估。
名称 项目 规格 单位 标准(元)




费 空调 窗机 台 100
壁挂机 台 150
柜机 台 240
一拖二 台 220
热水器 燃气 台 100
电 台 100
太阳能 台 120
简易 台 50
油烟机 台 50


费 凡涉及设施初装费的,如有线电视、电话、水表、电表、宽带网、管道煤气等,依据货币补偿安置原则,按现行规定的初装费标准,由拆迁人足额补偿给被拆迁人。


费 凡涉及设施安装开通费的,如集中采暖等,依据效用补偿原则,由评估机构按现行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误工费、提前搬迁奖金标准

搬 迁
补助费 住 宅 拆除合法
建筑面积 10元/m2.次
(最低不少于150元/户. 次)
非住宅 拆除合法
建筑面积 14元/ m2
大型固定设备搬迁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临 时
安 置
补助费 住宅 A、B类地区 拆除合法
建筑面积 10元/ m2.月
C、D类地区 拆除合法
建筑面积 8元/ m2.月
E类地区 拆除合法
建筑面积 6元/ m2.月
非住宅 拆迁非住宅造成停产、停业的,按其房地产市场评估额,给予一次性损失补偿。 纯营业 10%
非纯营业 6%
误工费 住 宅 200元/户
提前搬迁奖金 住宅 按期搬迁600元/户 每提前一天按拆除合法建筑面积奖励2元/ m2
非住宅 按期搬迁3000元/户 每提前一天按拆除合法建筑面积奖励2元/ m2
说明:⒈对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现房产权调换的,给予一次性三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产权调换为期房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协议约定的上房期限支付。
⒉对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现房产权调换的,给予一次搬迁补助费;对产权调换为期房的,给予二次搬迁补助费。

房屋成新评定说明表

房屋成新评定参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房屋参考折旧率中内容,采用以直接观察法为主和直线折旧法相结合的方法确定。

1.房屋完损等级
1.1 完好标准
1.1.1 结构部分:
1.1.1.1 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
1.1.1.2 承重构件:梁、柱、墙、板、屋架平直牢固,无倾斜变形、裂缝、松动、腐朽、蛀蚀。
1.1.1.3 非承重墙:
a. 预制墙板节点安装牢固,拼缝处不渗漏;
b. 砖墙平直完好,无风化破损;
c. 石墙无内化弓凸;
d. 木、竹、芦帘、苇箔等墙体完整无破损。
1.1.1.4 屋面:不渗漏(其他结构房屋以不漏雨为标准),基层平整完好,积尘甚少,排水畅通。
a. 平屋面防水层、隔热层、保温层完好;
b. 平瓦屋面瓦片搭接紧密,无缺角、裂缝瓦(合理安排利用除外),瓦出线完好;
c. 青瓦屋面瓦垄顺直,搭接均匀,瓦头整齐,无碎瓦,节筒俯瓦灰梗牢固;
d. 铁皮屋面安装牢固,铁皮完好,无锈蚀;
e.石灰炉渣、青灰屋面光滑平整,油毡屋面牢固无破洞。
1.1.1.5 楼地面:
a. 整体面层平整完好,无空鼓、裂缝、起砂;
b. 木楼地面平整坚固,无腐朽、下沉,无较多磨损和稀缝;
c. 砖、混凝土块料面层平整,无碎裂;
d. 灰土地面平整完好。
1.1.2 装修部分:
1.1.2.1 门窗:完整无损,开关灵活,玻璃、五金齐全,纱窗完整,油漆完好(允许有个别钢门、窗轻度锈蚀,其他结构房屋无油漆要求)。
1.1.2.2 外抹灰:完整牢固,无空鼓、剥落、破损和裂缝(风裂除外),勾缝砂浆密实。
其他结构房屋以完整无破损为标准。
1.1.2.3 内抹灰:完整、牢固、无破损、空鼓和裂缝(风裂除外);
其他结构房屋以完整无破损为标准。
1.1.2.4 顶棚:完整牢固、无破损、变形、腐朽和下垂脱落,油漆完好。
1.1.2.5 细木装修:完整牢固,油漆完好。
1.1.3 设备部分
1.1.3.1 水卫:上、下水管道畅通,各种卫生器具完好,零件齐全无损。
1.1.3.2 电照:电器设备、线路、各种照明装置完好牢固,绝缘良好。
1.1.3.3 暖气:设备、管道、烟道畅通、完好,无堵、冒、漏,使用正常。
1.1.3.4 特种设备:现状良好,使用正常。
1.2 基本完好标准
1.2.1结构部分:
1.2.1.1 地基基础:有承载能力、稍有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但已稳定。
1.2.1.2 承重构件:有少量损坏,基本牢固。
a. 钢筋混凝土个别构件有轻微变形、细小裂缝,混凝土有轻度剥落、露筋;
b. 钢屋架平直不变形,各节点焊接完好,表面稍有绣蚀,钢筋混凝土屋架无混凝土剥落,节点牢固完好,钢杆件表面稍有锈蚀;木屋架的各部件节点连接基本完好,稍有隙缝,铁件齐全,有少量生锈;
c. 沉重砖墙(柱)、砌块有少量细裂缝;
d. 木构件稍有变形、裂缝、倾斜,个别节点和支撑稍有松动,铁件稍有锈蚀;
e. 竹结构节点基本牢固,轻度蛀蚀,铁件稍锈蚀。
1.2.1.3 非沉重墙:有少量损坏,但基本牢固。
a. 预制墙板稍有裂缝、渗水,嵌缝不密实,间隔墙面层稍有破损;
b. 外转墙面稍有风化,转墙体轻度裂缝,勒脚有侵蚀;
c. 石墙稍有裂缝、弓凸;
d. 木、竹、芦帘、苇箔等墙体基本完整,稍有破损。
1.2.1.4 屋面:局部渗漏,积尘较多,排水基本畅通。
a. 平屋面隔热层、保温层稍有损坏,卷材防水层稍有空鼓、翘边和封口不严,刚性房水层稍有龟裂,块体房水层稍有脱壳;
b. 平瓦屋面少量瓦片裂碎、缺角、风化,瓦出线稍有裂缝;
c. 青瓦屋面瓦垄少量不直,少量瓦片破碎,节筒俯瓦有松动,灰梗有裂缝,屋脊抹灰有裂缝;
d. 铁皮屋面少量咬口或嵌缝不严实,部分铁皮生锈,油漆脱皮;
e. 石灰炉渣、青灰屋面稍有裂缝,油毡屋面少量破洞。
1.2.1.5 楼地面:
a. 整体面层稍有裂缝、空鼓、起砂;
b. 木楼地面稍有磨损和稀缝,轻度颤动;
c. 砖、混凝土块料面层磨损起砂,稍有裂缝、空鼓;
d. 灰土地面有磨损、裂缝。
1.2.2 装修部分:
1.2.2.1 门窗:少量变形、开关不灵,玻璃、五金、纱窗少量残缺,油漆失光。
1.2.2.2 外抹灰:稍有空鼓、裂缝、风化、剥落,勾缝砂浆少量酥松脱落。
1.2.2.3 内抹灰:稍有空鼓、裂缝、剥落。
1.2.2.4 顶棚:无明显变形、下垂,抹灰层稍有裂缝,面层稍有脱钉、翘角、松动,压条有脱落。
1.2.2.5 细木装修:稍有松动、残缺,油漆基本完好。
1.2.3 设备部分:
1.2.3.1 水卫:上、下水管道基本畅通,卫生器具基本完好,个别零件残缺损坏。
1.2.3.2 电照:电器设备、线路、照明装置基本完好,个别零件损坏。
1.2.3.3 暖气:设备、管道、烟道基本畅通,稍有锈蚀,个别零件损坏,基本能正常使用。
1.2.3.4 特种设备:现状基本良好,能正常使用。
1.3 一般损坏标准
1.3.1 结构部分
1.3.1.1 地基基础:局部承载能力不足,有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对上部结构稍有影响。
1.3.1.2 承重构件:有较多损坏,强度已有所减弱。
a. 钢筋混凝土构件有局部变形、裂缝,混凝土剥落露筋锈蚀、变形、裂缝值稍超过设计规范的规定,混凝土剥落面积占全部面积的10%以内,露筋锈蚀;
b. 钢屋架有轻微倾斜或变形,少数支撑部件损坏,锈蚀严重,钢筋混凝土屋架有剥落,露筋、钢杆有锈蚀;木屋架有局部腐朽、蛀蚀,个别节点连接松动,木质有裂缝、变形、倾斜等损坏,铁件锈蚀;
c. 承重墙体(柱)、砌块有部分裂缝、倾斜、弓凸、风化、腐蚀和灰缝酥松等损坏;
d. 木结构局部有倾斜、下垂、侧向变形、腐朽、裂缝、少数节点松动、脱榫,铁件锈蚀;
e. 竹构件个别节点松动,竹材有部分开裂、蛀蚀、腐朽、局部构件变形。
1.3.1.3 非承重墙:有较多损坏,强度减弱。
a. 预制墙板的边、角有裂缝,拼缝处嵌缝料部分脱落,有渗水,间隔墙层局部损坏;
b. 砖墙有裂缝、弓凸、倾斜、风化、腐蚀,灰缝有酥松,勒脚有部分侵蚀剥落;
c. 石墙部分开裂、弓凸、风化,砂浆酥松,个别石块脱落;
d. 木、竹、芦帘墙体部分严重破损,土墙稍有倾斜,硝碱。
1.3.1.4 屋面:局部漏雨,木基层局部腐朽、变形、损坏,钢筋混凝土屋板局部下滑,屋面高低不平,排水设施锈蚀、断裂。
a. 平屋面保温层、隔热层较多损坏,卷材防水层部分有空鼓、翘边和封口脱开,刚性防水层部分有裂缝、起壳,块体防水层部分有松动、风化、腐蚀;
b. 平瓦屋面部分瓦片有破碎、风化,瓦出线严重裂缝、起壳、脊瓦局部松动、破损;
c. 青瓦屋面部分瓦片风化、破碎、翘角,瓦垄不顺直,节筒俯瓦破碎残缺,灰梗部分脱落,屋脊抹灰有脱落,瓦片松动;
d. 铁皮屋面部分咬口或嵌缝不严实,铁皮严重锈烂;
e. 石灰炉渣、表灰屋面,局部风化脱壳、剥落,油毡屋面有破洞。
1.3.1.5 楼地面:
a. 整体面层部分裂缝、空鼓、剥落,严重起砂;
b. 木楼地面部分有磨损、蛀蚀、翘裂、松动、稀缝,局部变形下沉,有颤动;
c. 砖、混凝土块料面磨损,部分破损、裂缝、脱落,高低不平;
d. 灰土地面坑洼不平。
1.3.2 装修部分:
1.3.2.1 门窗:木门窗部分翘裂,榫头松动,木质腐朽,开关不灵;钢门、窗部分铁胀变形、锈蚀,玻璃、五金、纱窗部分残缺;油漆老化翘皮、剥落。
1.3.2.2 外抹灰:部分有空鼓、裂缝、风化、剥落,勾缝砂浆部分松酥脱落。
1.3.2.3 内抹灰:部分空鼓、裂缝、剥落。
1.3.2.4 顶棚:有明显变形、下垂,抹灰层局部有裂缝,面层局部有脱钉、翘角、松动,部分压条脱落。
1.3.2.5 细木装修;木质部分腐朽、蛀蚀、破裂;油漆老化。
1.3.3 设备部分:
1.3.3.1 水卫:上、下水道不够畅通,管道有积垢、锈蚀,个别滴、漏、冒;卫生器具零件部分损坏、残缺。
1.3.3.2 电照:设备陈旧,电线部分老化,绝缘性能差,少量照明装置有损坏、残缺。
1.3.3.3 暖气:部分设备、管道锈蚀严重,零件损坏,有滴、冒、跑现象,供气不正常。
1.3.3.4 特种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1.4 严重损坏标准
1.4.1 结构部分:
1.4.1.1 地基基础:承载能力不足,有明显不均匀沉降或明显滑动、压碎、折断、冻酥、腐蚀等损坏,并且仍在继续发展,对上部结构有明显影响。
1.4.1.2 承重构件;明显损坏,强度不足。
a. 钢筋混凝土构件有明显下垂变形、裂缝,混凝土剥落和露筋锈蚀严重,下垂变形、裂缝值超过设计规范的规定,混凝土剥落面积占全面积的10%以上;
b. 钢屋架明显倾斜或变形,部分支撑弯曲松脱,锈蚀严重,钢筋混凝土屋架有倾斜,混凝土严重腐蚀剥落、露筋锈蚀,部分支撑损坏,连接件不齐全,钢杆锈蚀严重;木屋架端节点腐朽、蛀蚀,节点边接松动,夹板有裂缝,屋架有明显下垂或倾斜,铁件严重锈蚀,支撑松动;
c. 承重墙体(柱)、砌块强度和稳定性严重不足,有严重裂缝、倾斜、弓凸、风化、腐蚀和灰缝严重酥松损坏;
d. 木构件严重倾斜、下垂、侧向变形、腐朽、蛀蚀、裂缝,木质脆枯,节点松动,榫头折断拔出、榫眼压裂,铁件严重锈蚀和部分残缺;
e. 竹构件节点松动、变形,竹材弯曲断裂、腐朽,整个房屋倾斜变形。
1.4.1.3 非承重墙:有严重损坏,强度不足。
a. 预制墙板严重裂缝、变形,节点锈蚀,拼缝嵌料脱落,严重漏水,间隔墙立筋松动、断裂,面层严重破损;
b. 砖墙有严重裂缝、弓凸、倾斜、风化、腐蚀,灰缝酥松;
c. 石墙严重开裂、下沉、弓凸、断裂,砂浆酥松,石块脱落;
d. 木、竹、芦帘、苇箔等墙体严重破损,土墙倾斜、硝碱。
1.4.1.4 屋面:严重漏雨。木基层腐烂、蛀蚀、变形损坏、屋面高低不平,排水设施严重锈蚀、断裂,残缺不全。
a. 平屋面保温层、隔热层严重损坏,卷材防水层普遍老化、断裂、翘边和封口脱开,沥青流淌,刚性防水层严重开裂、起壳、脱落,块体防水层严重松动、腐蚀、破损;
b. 平瓦屋面瓦片零乱不落槽,严重破碎、风化,瓦出线破损、脱落,脊瓦严重松动破损;
c. 青瓦屋面瓦片零乱,风化、碎瓦多、瓦垄不直、脱脚,节筒俯瓦严重脱落残缺,灰梗脱落,屋脊严重损坏;
d. 铁皮屋面严重锈烂,变形下垂;
e. 石灰炉渣、青灰屋面大部冻鼓、裂缝、脱壳、剥落,油毡屋面严重老化,大部损坏。
1.4.1.5 楼地面:
a. 整体面层严重起砂、剥落、裂缝、沉陷、空鼓;
b. 木楼地面有严重磨损、蛀蚀、翘裂、松动、稀缝、变形下沉、颤动;
c. 砖、混凝土块料面层严重脱落、下沉、高低不平、破碎、残缺不全;
d. 灰土地面严重坑洼不平。
1.4.2 装修部分:
1.4.2.1 门窗:木质腐朽,开关普遍不灵,榫头松动、翘裂,钢门、窗严重变形锈蚀,玻璃、五金、纱窗残缺,油漆剥落见底。
1.4.2.2 外抹灰:严重空鼓、裂缝、剥落,墙面渗水,勾缝砂浆严重松酥脱
落。
1.4.2.3 内抹灰:严重空鼓、裂 缝、剥落。
1.4.2.4 顶棚:严重变形下垂,木筋弯曲翘裂、腐朽、蛀蚀,面层严重破损,压条脱落,油漆见底。
1.4.2.5 细木装修:木质腐朽、蛀蚀、破裂,油漆老化见底。
1.4.3 设备部分:
1.4.3.1 水卫:下水道严重堵塞、锈蚀、漏水;卫生器具零件严重损坏、残缺。
1.4.3.2 电照:设备陈旧残缺,电线普遍老化、零乱,照明装置残缺不齐,绝缘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
1.4.3.3 暖气:设备、管道锈蚀严重,零件损坏、残缺不齐,跑、冒、滴现象严重,基本上已无法使用。
1.4.3.4 特种设备:严重损坏,已无法使用。

2.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方法

2.1 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方法。
2.1.1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完好房:
2.1.1.1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完好标准。
2.1.1.2 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二项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的标准,其余符合完好标准。
2.1.2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基本完好房:
2.1.2.1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标准。
2.1.2.2 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二项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的标准,其余符合基本完好以上的标准。
2.1.2.3 结构部分除基础、承重构件、屋面外,可有一项和装修或设备部分中的一项符合一般损坏标准,其余符合基本完好以上标准。
2.1.3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一般损坏房:
2.1.3.1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的标准。
2.1.3.2 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二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其余符合一般损坏以上标准。
2.1.3.3 结构部分除基础、承重构件、屋面外,可有一项和装修或设备部分中的一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的标准,其余符合一般损坏以上的标准。
2.1.4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严重损坏房:
2.1.4.1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
2.1.4.2 在结构、装修、设备部分中有少数项目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其余符合严重损坏的标准。
2.2 其他结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方法:
2.2.1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完好标准的,可评为完好房。
2.2.2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好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标准,或者有少量项目完好程度符合完好标准的,可评为基本完好房。
2.2.3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或者有少量项目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标准的,可评为一般损坏房。
2.2.4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或者有少量项目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的,可评为严重损坏房。
3.房屋参考折旧率
结构形式 年折旧率
钢、钢混结构 1.6%~1.2%
砖混结构 2.4%~1.6%
砖木结构 3.2%~1.8%
简易结构 10%~6.5%
分给我吧~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