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还有法律效力吗?

我爷爷老家在山东临朐,好几年没回去过了,现在想回老家拿回田地盖小四合院,这么多年来知道那边已经分田到户了,但是拿着这个证书还能拿回自己应得的吗?
你好,我爷爷是南下干部,参加革命后就复员在浙江了,后来户口也牵出来了!家里的兄弟姐妹都死光了,他有个哥哥是烈士!村里能不能念在我们是革命家属,给我们划个宅基地?我不久前和村干部通过电话,他说现在土地已经规划了,实行了分地到户了,我们如果回去就给我们楼房!而我们家人就跟他讲,我们想要宅地自己盖房子!他说需要申请,说向村里申请就可以了~不过我们还是不放心,我们自己在想,从我爷爷的母亲(一九八几年)去世后我爷爷就再也没有回去过,等于说老家的房子无偿供给政府使用那么多年,而村里也从来没有联系过我们,就连拆我们的房子也没有通知我们!现在我们有条件了,也打听到老家的情况,知道房子都拆了,现在我们只想拿回自己的田地!我们手上有爷爷祖辈(宣统三年)写的房屋遗书,还有1951年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能拿的回吗?如果说这些都没有作用,那么以前村里拆迁的时候没有告知我们,更没有说补偿我们,这就是政府的不作为!你觉的我说的有道理吗?

第一,你的“1951年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已经没有法律效力了!
第二,像你这种情况长时间不申请,法律效力在你们一方占得比重要小一些,就像长时间不进行法律追究,法律时间过期失效一样!
第三,要想再要宅基地,像你这种情况村里基本能说了算,应该不需要县里批复,关键是要“做好”村领导工作。
第四,同意楼上的说法,户口不在了,又过了这么多年,很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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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26
首先,田地不能盖房,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是违法行为

再者,如果你爷爷户口还在村里的话,可以要求村里划给宅基地

如果你爷爷的户口已经迁出,那基本什么权利也无法主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