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昌乐二中今年如何招生

如题所述

2015年山东省昌乐二中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中有关招生部分摘录部分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潍坊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潍教字[2015]3号)、《昌乐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昌乐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乐教字[201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思路

我校高中招生按市县教育局有关规定和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严格遵守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中严格遵守十条禁令的通知》(潍教明电[2006]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的通知》(潍教字[2008]22号)和县教育局关于高中招生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学校的招生广告报经市教育局审查批准后,方在媒体上进行宣传,不利用非正当形式招生、不许诺减免学杂费,不违规招生。

二、学校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和招生改革思路

1.办学思想:学校以“没有学不好的孩子”为教育信仰,秉承“心系中华,兴教强国”教育使命,坚持“帮助每个孩子发现自己,成就自己”的教育价值观,以“让每个孩子的一生成为一个精彩的故事”为培养目标,大力实施文化治校方略,坚持规范办学行为,深化课程改革,以打造“271课堂”为突破口,开发校本课程,完善选课走班、学分认定机制,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力、自主管理力、自主生活力建设,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教师队伍成长,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2.办学条件:六座教学楼均为框架结构,每个教室都安装了大屏幕投影仪、实物展台、语音广播、摄像系统、嵌入式计算机等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学校共有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缝纫、泥塑、木工、金工、机器人及理、化、生探究实验室32个,学生微机室6个,2013年学校斥资40多万元,建成了现代化的录播教室。2015年学校新建国际部教学楼,规划设计20个教室,暑期正式启用。学校师资、住宿、餐厅、超市、医院、体育设施、艺术设施一应俱全,能够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良好条件。

3.按照市县教育局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学校录取自主权,完善多元录取方式,促进学校特色化建设,为学生成功架起“立交桥”。继续落实指标生分配比例政策,学校按照县教育局统一要求优先录取指标生,并严格落实指标生录取底线,底线为普通生录取标准线下两个等级组合。

三、招生范围

继续面向全省招收优秀初三应届毕业生。昌乐县内,根据学生志愿择优录取。

四、招生计划

县内招收900人,县外1150人(县外市内500人,市外650人)。
昌乐县内招生继续执行县教育局招生指标生分配比例政策。县内招生根据学生志愿择优录取。根据县教育局要求,学校将录取普通生分为三个部分,三个部分录取人数分别为:第一部分175人,第二部分275人,第三部分450人。学校计划招收音体美特长生各10名,录取人数按文化课成绩抵顶学校录取名额。

五、严格按照市县教育局要求,做好高中招生考试工作
1.招生报名时间自4月25日开始。县内考生由在籍初中学校于4月25日——27日由教育局统一办理报名手续。面向县外自主招生的报名工作,由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县内考生报名由在籍初中学校统一交验以下材料:①初中毕业生学籍卡;②考生登记表;③考生报名情况统计表;④填好的准考证及存根;⑤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考生统计表。以上表、卡、证顺序一致,书写认真清楚,应届考生、休学考生要分表填写。考生报名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2.市内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9科的学业水平考试由全市统一组织。考试日期为6月12日—15日。
3.学校将严格落实《2015年昌乐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乐教字[2015]6号)等文件要求,将县教育局有关科室组织的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信息技术考试成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等课程的考查成绩,纳入学校招生录取。
4.特长生专业考试,报考特长的考生须参加专业考试,学校将根据市县教育局要求组织录取。
5.严格借读生考试及成绩管理。在潍坊市其他县市区借读且需回昌乐参加考试的学生,原则上参加借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的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其参加体育与健康及有关科目考试或考查取得的成绩,须经借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出具书面证明并经分管局长签字后方可有效。
在潍坊市外借读且需回昌乐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学生,或需由外省、市来我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我县所有规定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
按照县教育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落实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切实保障其平等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权益。
6.严格落实上级精神,做好县外(共计1150名,其中县外市内500名,市外650名)招生工作。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学校面向县外招生的考务工作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县外(含市外)考生学生自愿报名,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范围进行。学校根据县教育局精神,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单独录取,录取时参考县内考生录取标准和录取要求,采用等级表达,综合录取。
六、不断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
(一)严格规范招生有关工作
县内考生实行全市统一报名时间、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按全县要求统一组织考务工作。招生与全县统一时间段录取,录取名单由县教育局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二)完善自主多元录取新生的办法
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时,县内考生根据县教育局规定,由我校根据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认定等级等,按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主确定录取标准;然后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实行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等多元录取的方式。
1.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2.录取方式
(1)综合录取。该方式依据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进行录取,是最主要的录取方式。根据县教育局安排,将录取普通生分为三部分,学校根据教育局分配计划和学生志愿情况择优录取。录取时学校根据志愿首先录取第一部分线上考生,若第一部分线上第一志愿考生多于学校录取数量,则按照教育局要求进行调整。第一部分录取结束后再依次录取第二、三部分,录取方法与第一部分相同。
(2)特长录取。对不同类别的艺体特长生相应设置文化课底线,文化课录取底线为普通生录取标准线下两个等级组合。录取时达到专业课和文化课录取标准的考生首先根据志愿录取。
(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星级学校创建工作的意见》(潍教字[2011]50号)和《关于五星级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学生的通知》(潍教办字〔2012〕15号),我校将招收音乐方面有特长、有潜质的优秀初三应届毕业生,共计20
人。
(4)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作战部队、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一般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华侨、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子女,被授予“潍坊市荣誉市民”的外籍人员子女,按照实现教育局文件精神,继续执行现行特殊考生的照顾录取政策。对独生子女,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记取最高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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