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情况,在得到永久居留(就是你说的绿卡前)不能在澳洲结婚。
办永居,首先符合要求的一个人先办用居签证,也就是你说的绿卡。你的伴侣则需办理配偶签证(interdependent partners-same-sex relationship即SUBCLASS 310类别),请注意这个310就是专门为同性伴侣设的,需满足的条件和未婚妻、未婚夫签证一模一样。出示:网上下载的表格若干(可在IMMI网站下载)、同居一年以上的关系证明,如租房合同水电费等,两个人的RELATIONS STATEMENT,共同生活的证据,如照片,旅游的机票合影,互换的礼物等等。值得指出的是,澳洲对同性伴侣和异性伴侣一视同仁,办理方法与异性伴侣同。
如果你们同居满一年,不满5年,伴侣先拿临时绿卡,2年后才能转绿卡;如果同居时间超过5年,两人同时拿到的都是绿卡。
具体请登录澳洲移民局网站(
http://www.immi.gov.au/)
另外说明:有的帖子里说路漫漫很麻烦,其实一点不是这样,跟异性配偶移民同样的要求同样的程序。没有任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