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留学用的,爸爸的收入除了公司正常每月发的5k左右,剩下大部分都是租车的收入,但这比收入是通过某租赁公司洗过来的,也就是说付款方每月用支票付钱,而税是由租赁公司代缴,支票的收款方是妈妈的名字,这样的话,这笔收入还能开收入证明吗?因为其所纳的税不是个人所得税。。 如果能开的话,应该由谁来开呢?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