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不干满一年,辞职就扣两千块钱,这合法吗?我现在试用期都没过呢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规定不干满一年,辞职就扣两千块钱,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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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14
这类公司人事部门敢说这类话,本身对劳动法就不专业,不用担心他们口头说的霸王条款,工作合适的话,正常签用工合同,不给签的话,保留在其公司上班的相关资料,正常社保等,这类公司敢不合法的扣钱的话,法院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4-14
那签合同了吗追问

签了

追答

合同上怎么说的呢,有你说的那天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