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职组长签了字。主管非得让我干到月底,死活不签。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告劳动局吗?家中有事,所以不得不早走
使用期过了。也提前说了。可就是不给签字
如果已经超过30天了,可以直接走人,并告诉他立即结算工资,如果不给工资,就走劳动仲裁。我觉得最好还是让他知道你的情况必须马上回去这个状态,比如告诉他后天就会走希望他能给结算工资,如果不接算,你会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这是免费的。不用理会他的签字。
好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