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施工企业预交税金问题

2018年1月异地施工收到预付款,未开具发票和确认销项,预交了2%的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但是截止到目前忘记去申报了,这笔税金还能申报吗,还是做退税处理?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施工企业收到预付工程款(合同收入)即产生纳税义务应开具发票确认销项收入,按收到的工程款在施工地预交2%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剩余部分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问题谈到的忘记申报,应及时补办申报手续并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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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03
税金可以找办税大厅补申报,等后面开发票了在抵扣税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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