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现在还有权提出诉讼请求吗?

五年前我一朋友被五人乱刀砍至重伤,因穷困无力支付医药费只得接受1500元赔偿。
请问,时至今日,他还能向法院提出诉讼吗?
伤势:左肩胛处2厘米刀痕;左肩关节处五厘米砍伤,深大约2厘米,缝了两层,离关节腔只差0.5厘米;左手肘大约7厘米砍伤,肌腱断裂。
谢谢大家的回答。被害人是个老实人,唯一的过失就是认识凶手的仇家。很不幸被凶手当成了泄愤工具。
至于公安机关,我不知道派出所算不算公安机关,当时就是派出所处理的。简单地说,这事当时被抹掉了。
法医鉴定我朋友有做的,只是当时他没钱支付350元鉴定费而不了了之,估计鉴定结果还在公安局呢。
如果有类似案例,大家可以介绍下吗?

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案子涉及到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本案被害人,被人侵害至重伤后,公安机关虽然立案后,但没有按照相关程序移交给司法机关审理。本案属于典型的刑事案件,而且致人重伤,本案的公安机关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时隔五年,本案被害人完全可以以自诉人的身份直接向检察机关或者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害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当然,您们在提起诉讼之前,是否有充分还原当时案件真相的证据材料。因为,司法机关虽然有义务继续审理被公安机关蒙蔽了几年的案件,但是没有充分的证据佐证,也很能为你的朋友伸冤,而且法院诉讼是以个旷日持久的拉锯战,费时费力。错综复杂。建议慎重考虑并做出充分的调查取证后,再实施。祝您们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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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09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因此五年前的刑事案件是否还可以依法追诉,根据具体犯罪情形确定 。具体规定如下 :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第2个回答  2009-05-27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类似的案件并不能直接套用,各个人所针对的事情不同会直接导致结果不同,再者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时效是1年,你朋友这个能不能被法院立案还是个问题,所以想要维权必须得带上相关材料当面找律师看能不能研究出个方案。

这个最好是你朋友拿上他的司法鉴定结果到法院去咨询下可否诉讼,因为你朋友这个情况涉及的问题较多,你所说的刑事案件在五年前是否已申诉过,还有这个重伤是否是由司法鉴定机构出来等等,很多问题都会导致最后的结果。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2
这要你朋友做个法医鉴定,看伤情是否是轻伤以上。

如果是轻伤,那么在五年前的话,应当属于自诉案件,你朋友可以向法院自诉,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

如果是重伤,那么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公诉后,你朋友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05-27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这个已经过诉讼时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