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赡养老人中途去世不填报会有什么后果?

如题所述

罚款。

停止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如果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年中去世,个税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的停止时间是老人去世的当年年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如果老人年度中间某月去世,纳税人后面几个月份还可以享受附加扣除。

扩展资料: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7]  。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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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8

罚款。

停止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如果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年中去世,个税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的停止时间是老人去世的当年年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如果老人年度中间某月去世,纳税人后面几个月份还可以享受附加扣除。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赡养老人支出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个月不超过1000元。

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老人来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是被指定分摊,需要大家签订书面的分摊协议,并且指定分摊大于约定分摊,在一个纳税年度里,是不允许有变更的,不管家里有几个子女,都可以随个人进行分摊,分摊总额不会超过2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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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4-15
个税是一年申报一次变动情况,
所以只要在下年初申报时变更原来的赡养负担情况就可以了。
如果有意假造事实而偷税漏税,就是违法行为,数额较大时可能会被公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4-15
不报,就是你以后可以会补报,到税务窗口,申请更正,重新补报。最好今日今日毕,省得有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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