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6-04
行政诉讼的范围: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的,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行政复议的范围:
1对拘留,罚款,暂扣和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的,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9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怎样啊,老兄,俺回答的还全不?既简练又全面啊,^_^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受案区别: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列举事项来看,《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要广于《行政诉讼法》。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对国务院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因此,现代国家一般都同时创设这两种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或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由当事人选择救济途径,或在当事人选择复议救济途径之后,仍允许其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