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什么不禁止高利贷?而还不起高利贷而造成借高利贷者的伤亡,为什么不被抓或者呗判刑

如题所述

我以前认识一个道上放债的大哥,听他讲过里面的门道。放高利贷的有官面上的靠山,一般当地的公安局领导都喂得足足的,所以一般小事都能糊弄过去。严打的时候,公安局这边都会给大哥报信,整个组织就缩起来不接活。出了人命,就会把养的猪放出去顶罪,所谓“猪”就是高利贷组织成立的合法金融公司的法人代表,这种猪一般都是雇的,每个月啥事不干在家躺着就给开工资,甚至不知道公司是干嘛的,他并不认识组织的核心人员,法庭上咬都咬不出来,闹大了实在不行就让下面小弟进去蹲几年,蹲一年给一百万,再大了就去外地避几年风头。而且高利贷组织手里都握着贷款人的把柄,让贷款人不敢报警,报了也没用,警察和高利贷本身就是一伙的,警察这边稍微耽误一会,高利贷就能让贷款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最后自己撤警。高利贷的可怕程度一般人想象不到,可以负责任地说,一旦一次还不起,就永远还不起。那位大哥有个发小,实在急用钱跟他借了100万,高利贷可不认朋友,按道上规矩来,五年之后,那个人卖了5套房,公司也破产了,老婆也离婚了,还了大哥1200万,还欠他3000多万,每个月的利息驴打滚滚到300万,晚还一个月追加100万,最后这个人跳海自杀了,大哥还没打算放过他,父债子偿,让他读大学的儿子还,不还就剁手指,一根手指允许晚还一个月,最后他老婆被逼无奈去大哥的场子接客还债,大概这辈子也还不完了,不过至少她儿子的命暂时保住了。这么说吧,高利贷是所有犯罪里最恶毒的一种,其残忍程度令人发指,什么杀人,贩毒,赌博,卖淫,诈骗之类的,跟高利贷比都是小儿科,高利贷叫人死帐不烂,世世代代还,越还钱越多。可以说凡是放高利贷的人,全部枪毙没有一个冤枉的,高利贷坏的连其他行业的黑道都害怕。可惜,只要还有白道大佬想通过高利贷捞钱,愿意充当保护伞,高利贷就永远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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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27
国家出台禁止高利贷的法律刻不容缓,一定要消灭这个民间借贷的恶性肿瘤,让高利贷无法生存!必须严打!!!
第2个回答  2018-07-27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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