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医药费(非医保部分)谁负责

我父亲被一私家车撞上,脚趾骨折,肇事车主交付5000元住院押金后,就已各种理由推脱再出现,他的车险是阳光保险。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说,车险只承担医保范围内的部分,那么医保范围外的部分(头孢类药物,生骨类药物,理疗)这些费用是由肇事司机承担吗?

您好,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治疗。但有些交通事故比较复杂,交警并不能第一时间就将责任划分清楚,要等待一两天才能出结果。而受伤者送到医院后就产生了医疗费,交通事故未划分责任医疗费谁付:
1、由受害人自己垫付。
2、由保险公司垫付。
3、由事故基金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
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二、车祸医疗费谁出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垫付问题。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
由于现行的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由此可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交通事故未划分责任医疗费谁付?在交通事故没有划分之前,产生的医药费可以由车主或是当事人自己垫付,保留好医疗费支付证据后,之后确定责任后再来处理它。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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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5
其实保险公司说的也不对的,交强险属于无理由赔付的,其限额是一万元,如果你们的医疗费在一万之内,那么交强险要全陪;如果医疗费的数额超出了一万,车辆投保了商业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只承担医保范围内的部分,剩余部分司机承担;没有商业险的,超出一万元的部分,全部司机承担。有不明白的可继续追问或者更多详细情况请登录威海律师门户网站:www.wh-lawyer.com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医疗费分为甲类、乙类和自费类。他们定的规矩是甲类全报,乙类报70%,自费一分钱不报。
这种情况下,不通过交警队调解,让伤员直接起诉肇事的驾驶员,车主和保险公司,法院审理时不会管这么多类,只要是必要的医疗费,保险公司就该赔,因此,法院判决书上载明的金额,保险公司会老老实实地理赔。
第3个回答  2013-10-30
如果认定非医保范围内用药是必须的,也需要赔偿。

交强险赔偿限额是1万元,要赔偿。
商业险(俗称三者险或者全险)要看车主与保险公司约定,没有特别约定也要赔。

一般理赔员权限有限,走诉讼程序的话,保险公司是认可法院判决的,会履行赔偿义务。
第4个回答  2013-10-30
那就是肇事司机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