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9
司法解释废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明示废止,另一种是默示废止。一般来说,最高法院是司法解释明示废止的很少。默示废止的情况主要是旧的规定与新的规定不一致的。婚姻法解释三对婚姻法解释二没有明示废止,而是规定与解释三相抵触的以解释三为准,这实际上是对与解释三相抵触的规定的默示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1〕18号 2011年8月9日 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