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朋友一起去异地,被朋友叫的人把我抢劫了,已经立案。现在我已经找到我朋友了,但是外地派出所一直没有处理,督察电话也打了,市督察电话也打了,共同的回答是“你的情况我们不了解,你还是咨询你报案的派出所,”给本地报案,这边的派出所说不是案发地,这边不能处理,请问真正懂的给我回答一下我现在要怎么做,还要一直等下去吗?
特别注明,对方有持枪,但是没有开枪,只是用枪的手柄打破头部,法医鉴定是利器所伤,有咨询过律师起诉,但是有的律师说这个属于刑事案件,属于公安管,现在我能找到人,可以上诉吗?如果有东莞的优秀律师请留下联系方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