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按N+1补偿,N是指工作年限还是在公司的工龄?

如题所述

N是指工作年限。按N+1进行补偿,N是指工作年限,1是指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我国《劳动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工资赔偿n+1是对劳动者无过错,而用人单位需要裁员的补贴规定。N指的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而+1指的是用人单位在解雇劳动者时,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完工资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工资赔偿n+1即是支付劳动者n+1个月的工资,就可以无条件解雇劳动者。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标准、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合同无效等原因,企业单方提出辞退员工。此种情况不涉及补偿金的支付,反而可能会涉及到赔偿哦。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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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28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明文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追问

你好,我的情况是公司这边年底需要裁员,我刚过试用期半个月,公司卡住转正流程,如果我拒绝这个解除劳动合同,会不会因为公司借口试用期不合格而不给予补偿?

你好,我的情况是公司这边年底需要裁员,我刚过试用期半个月,公司卡住转正流程,如果我拒绝这个解除劳动合同,会不会因为公司借口试用期不合格而不给予补偿?

追答

如果是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不需要补偿。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示不符合录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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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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