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中,职工的三项经费是怎样扣除的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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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31
三费包括: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上三项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2.5%计算扣除。
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按其计税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职工的三费;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按其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扣除三费。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开具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三费包括: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上三项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按其计税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职工的三费;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按其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扣除三费。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开具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