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新企业登记时要做哪些工作?

如题所述

  一、办理股东资格证明
  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时,您还需要准备好股东资格证明。办理股东资格证明时,股东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会团体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确认的(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出具该人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股东为工会的,应提交区、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

  二、准备公司章程
  章程应该是申请设立公司必备的条件之一,无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设立前都要把章程准备好,指定专人起草公司章程。如果您自己或者其他股东不方便起草公司章程,那么可以委托精通公司法律业务的律师起草。章程起草后,还要注意有些章程是需要事先审批的,如果必须办理章程审批,您还应先到审批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在通常情况下,章程并不需要审批,股东自己制定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章程时,应提交原件,用A4规格纸张打印,股东在章程上签名或者加盖公章。

  三、起草和签订股东协议书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起草和签订股东协议书,协议书规定设立公司的目的、股东名单、公司组织机构、办公地址、注册资本、公司管理和运营等,许多内容同公司章程是一致的,股东协议书还要规定因设立公司出现违约而给其他股东或者公司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四、开具办理工商登记的代表或者代理人的证明
  去办理公司登记时,股东可以自己亲自去办理,也可以派代表去办理.还可委托其他人办理,但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出具证明。因此,去办理登记前,应把证明开好,由股东签名或者加盖股东公章。

  五、开具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按照修改后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担任,到底谁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在去公司登记前确定下来,去登记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这是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

  六、办理出资证明
  出资是办理公司登记的主要条件之一,没有出资证明,公司登记机关不能登记。

  七、办理前置行政审批手续
  成立一家公司,按公司经营范围的不同,有的需要在公司注册前,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在我国,行政审批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行政机关代表国家管理某一种行业,没有行政许可同意,有些行业是进入不了的。因此,办理行政审批,是公司登记的法定要件之一,没有行政审批手续,登记机关也不予登记。
  需要办理前置审批的行业主要包括印刷、交通运输、影视广告、化妆品、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劳动就业服务等。
  办理前置行政审批,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要求,应分别到该行业就前置行政审批进行咨询。按审批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如果材料不齐备,就不会获得批文,从而导致公司登记注册的失败。

  八、办理公司住所证明
  公司登记必须有住所证明,没有住所证明也不予登记。
  公司住所是指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住所只能登记一个,而且该住所必须是在登记机关管理区域内,公司住所应标明所在省、市、县及街道门牌号码。
  公司住所的房产为自有的,登记时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如果房产为本公司股东或本公司其他成员自有的,须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和无偿提供用房的声明。如果房产为本公司租赁的,应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确认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在房屋产权人尚未办理房屋产权汪的情况下,可提交房屋销售合同复印件(出示原件),若房屋是预售的,可提空房屋销售(预售)合同复印件(出示原件)。如果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

  九、准备必要的生产条件
  如果您开办的公司生产某种产品,去办理登记前,还应把必要的生产条件准备好:必要的生产条件包括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如果不具备生产条件,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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