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缙云县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包含多个职能部门,以确保司法工作的高效进行。以下是各庭室的主要职责:
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司法事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法制宣传等工作,并管理档案和办公自动化。
政治处: 负责干警管理和教育,包括考核、职级调整,以及法官和法警职称评定等人事工作。
立案庭: 负责案件立案、证据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审查,提出司法建议。
刑事审判庭: 审理刑事公诉和自诉案件,提出司法建议。
民事审判第一庭: 审理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提出司法建议。
民事审判第二庭: 审理商业合同和侵权案件,以及破产等,同样提供司法建议。
行政审判庭: 审理行政案件,审查执行申请,提出司法建议。
巡回审判庭: 审理特定区域案件,特别关注边远山区和企业的诉讼便利。
简易审判庭: 审理事实清楚、争议小的案件,如婚姻家庭、借贷等。
审判监督庭: 评估案件质量,审理再审案件,提出司法建议。
执行局: 组织执行工作,裁决、监督执行案件,执行财产决定等。
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值庭、提押、安全保卫等工作,以及法警业务培训。
司法行政科: 管理财务、物资装备和行政后勤事务,包括诉讼费收取。
监察室: 监察法规执行情况,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开展廉洁教育。
派出法庭--壶镇法庭: 负责民事、经济案件和轻微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指导人民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