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税就是交社保吗

如题所述

交税不等同于交社保。
1、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用于提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障;
2、税收是企业和个人依法向国家缴纳的一种强制性财政收入;
3、社保费用中的单位负担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个人负担部分计入工资总额,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社保的种类和功能:
1、养老保险:为退休后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医疗保险:减轻因病就医的经济负担;
3、失业保险:在失业期间提供基本生活费用和就业服务;
4、工伤保险:为工伤事故提供医疗费用和生活补助;
5、生育保险:保障女性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收入和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交税是企业和个人依法向国家缴纳的强制性财政收入,而社保费用则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用于提供基本保障,且社保中单位和个人的负担部分均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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