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医保停缴了怎么转

如题所述

外地医保停缴了转移的步骤如下:
1、由外地单位或个人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并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交接手续;
3、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并通知用人单位或个人办结情况;
4、个人在新参保地继续参保并缴费。
医保的转移流程:
1、准备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提交医保转移申请:向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提交医保转移的申请;
3、办理医保关系停保手续:在原参保地完成医保关系的停保手续;
4、获取医保转移凭证: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获取医保转移的相关凭证;
5、到新参保地提交材料: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和医保转移凭证,到新的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材料;
6、新参保地审核材料: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提交的医保转移材料;
7、完成医保关系转入:审核通过后,完成医保关系的转入手续。
综上所述,外地医保停缴后,需要通过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缴费凭证,然后由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续医保关系并通知用人单位或个人办结情况,最后个人在新参保地继续参保并缴费。
【法律依据】: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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