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股权被外资占据,中国互联网三大巨头之一改姓“洋”呢?

如题所述

单纯以股份来说的话,不光阿里巴巴,BAT都是被外资控股的公司,扩大一点说,凡是上点档次的互联网公司,京东,网易和小米,也都可以称作外资公司。

首先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些有志于在国外上市的互联网公司,在2015年之前,无一例外都是采用了VIE架构,用一家国外注册,一般是巴拿马,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等地方注册的外资公司,通过协议方式,控制一家国内的实体公司,这个模式是新浪网在1999年首创,当时为了绕开监管,而不得不做出的安排。

当然,这样的安排为了绕过原来严格的互联网监管,实际上外资对互联网公司有控制吗?实际上也是的。互联网公司的股份,一小部分在创始人和员工手里,大把的股份,被外国公司和大的风投控制。

众所周知,阿里巴巴的最大股东,是雅虎和软银,两者的股份具有压倒性的优势。作为最大的个人股东和创始人,马云仅仅持有不到百分之八的股份,在雅虎减持之前,雅虎和软银控制阿里巴巴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股份,阿里巴巴算是美国人和日本人的公司。

但是,一家公司不能光看股份,没有创始人,公司根本驱动不了,再大的股份也是零。

没有马云和刘强东,阿里巴巴和京东绝对不可能到今天的地位。李彦宏对百度,马化腾对腾讯,都是创始人加精神领袖的角色。所以说,虽然外资占有大股份,但是他们却不得不听创始人的,而且为了公司做的好,股东还得给创始人股份之外的话语权,美国的AB股份设计,A股跟B股价值一样,但A股具有一比十倍的投票权,保证创始人掌控公司话语权,不让投资人影响创始人的决策。京东就是这样设计,经过很多轮稀释,刘强东已经没啥股份了,但是投资人赋予他的投票权,让他牢牢掌控着京东。

阿里巴巴和淘宝是被外资控股的,天猫和京都是否有外资控股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根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滥用其在中国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市场主导地位进行了调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专项调查组,在扎实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查询,查阅、复制了相关文件资料,取得了大量证据材料。对平台内其他竞争平台及业务进行广泛调查取证;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深入验证和大数据分析;组织专家反复进行案例分析和论证;我们多次听取阿里巴巴集团的意见,维护阿里巴巴集团的合法权益。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性质准确,处理得当,程序完备,程序合法。

据调查,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在线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占据主导地位。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在市场上的主导地位,滥用平台内对商家的“替代”请求,禁止商家在其他竞争平台或平台开店参与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证执行“替代性”要求,维护和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得不公平竞争优势。

调查显示,阿里巴巴集团实施的“一方或另一方”行为排斥和限制了我国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阻碍了商品、服务和资源的自由流通,影响了平台经济的创新发展,侵犯了平台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反垄断法》第17条第1款第(4)项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限制对手方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与对手方进行交易”。全面整顿平台上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连续三年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送自检合规报告。

从平台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角度看,依法规制与支持发展并不是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只有鼓励创新,实施有效监管,才能以良好的法律和治理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放眼全球,依法规范平台经济的发展,不仅不会导致行业的衰落,反而会促进平台经济更有活力、更高质量的发展。发达国家对苹果、亚马逊等平台经济巨头的反垄断监管并没有使这些公司失去核心竞争力。相反,它鼓励它们积极加强核心业务,实现长期健康发展。同时,反垄断监管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互联网新人才的诞生和成长,给整个行业带来了强大的生命力。加强反垄断执法,就是要用法治手段规范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给众多小公司和网站带来良性竞争和蓬勃发展的机会,让整个行业持续创新,保持活力。从这个意义上说,依法规制是平台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

股票价格暴跌去年12月24日,新华社报道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一份举报,最近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Alibaba Group Holding Co)进行了调查。包括“任选其一”在内的垄断行为。调查当天,阿里巴巴股价下跌1337%,一夜之间市值蒸发逾900亿美元。

阿里巴巴谁控股

天猫也就是以前的淘宝商城,淘宝商城是淘宝网一部分,淘宝网是阿里巴巴的控股子公司。 2010年天猫商城采用独立域名,2011年从淘宝网分拆出来独立运营,所以天猫还是阿里巴巴控股。

京东商城是中国的民营企业,不属于外资企业。 京东商城的股份最大持有人是刘强东,而第三大股份持有人是腾讯。 京东(JDcom)是中国最大的自营式电商企业,2015年第一季度在中国自营式B2C电商市场的占有率为563%。

阿里巴巴是日本控股企业吗?

阿里巴巴是日本控股企业。

由于软银集团持有的阿里巴巴28%的股份,为阿里第一大股东。

而软银集团是在1981年由孙正义在日本创立并于1994年在日本上市,是一家综合性的风险投资公司,主要致力IT产业的投资,包括网络和电信。

阿里巴巴是中国公司,目前控制权还是在马云手中。日本孙正义是阿里巴巴的重要股东,他开办的SoftBank日本软银公司为阿里巴巴投入巨资。

但是软银集团是第一大股东是南非标准银行,南非标准银行占股388%。

2008年,中国工商银行收购标准银行20%股权,中国工商银行是南非标准银行的第一大股东。

扩展资料:

日本软银的公告称,计划出售79亿美元阿里巴巴股份,以降低债务水平,增加战略的灵活性。其中包括向一家主权财富基金出售5亿美元阿里股份。

软银还将新成立一个法定可转换信托基金,发行总额为50亿美元的可转换债券。

这些债券可在3年内转换为阿里巴巴集团的普通股。

在所有这次交易完成之后,软银集团持有的阿里巴巴股份将降至28%,仍为阿里第一大股东。

昨天上午,阿里巴巴集团宣布,同意从软银集团手中购买其持有的价值20亿美元阿里股票,所需资金由阿里巴巴自有现金支付。此外,由阿里巴巴创始人和高管组成的阿里巴巴合伙人,同意从软银集团手中认购另外4亿美元的阿里巴巴股票。

软银在公告中坦言,此次交易缘于软银集团的资本结构和降低负债规模的需求。

对阿里来说,软银出售股份,给了阿里一个将股权结构按照自身需求进行调整的机会。回购使得阿里目前最核心的业务完全回到了自己手中。

此次回购使阿里巴巴集团的投票权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雅虎、软银的投票权合计在50%以下。至此,在基础的投票权方面,阿里巴巴的控制权问题得到了解决,马云及管理层确立了对公司的绝对控制力。

参考资料:

人民网-最大股东首卖阿里股票

阿里巴巴和腾讯有没有可能被国家收为国有?

1、阿里巴巴是日本控股企业。

2、由于软银集团持有的阿里巴巴28%的股份,为阿里第一大股东。而软银集团是在1981年由孙正义在日本创立并于1994年在日本上市,是一家综合性的风险投资公司,主要致力IT产业的投资,包括网络和电信。

3、软银在全球投资过的公司已超过600家,在全球主要的300多家IT公司拥有多数股份。

扩展资料:

业务板块

阿里系的电子商务服务、蚂蚁金融服务、菜鸟物流服务、大数据云计算服务、广告服务、跨境贸易服务、前六个电子商务服务以外的互联网服务。

组织架构

2012年7月23日,阿里巴巴集团对业务架构和组织进行调整,从子公司制调整为事业群制,成立淘宝、一淘、天猫、聚划算、阿里国际业务、阿里小企业业务和阿里云共七个事业群。

2013年1月10日,阿里巴巴集团对业务架构和组织将进行调整,成立25个事业部,具体事业部的业务发展将由各事业部总裁(总经理)负责。新体系由战略决策委员会(由董事局负责)和战略管理执行委员会(由CEO负责)构成。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最大股东首卖阿里股票

不可能的,收归国有了谁还敢创业了,现在私人创业解决就业问题占大头,都不敢创业了,国家失业率大幅上升,还不乱了。另外阿里巴巴和腾讯这个公司才多大,相对于国企无足轻重。阿里和腾讯,按中国的工商法律来说,均不属于中国民营企业。除了大家所熟知的,阿里最大股东是日本公司和美国公司,腾讯最大股东是南非公司外,最重要的一点是,阿里和腾讯公司总部注册地都在开曼群岛。所以严格来说,它们都属于外企。

但是话说回来,这两家企业又是正宗的中国公司。因为它们的根在中国,公司的发源地,发家史,所创造的价值和对社会的贡献,以及公司的文化都直接说明它们是地地道道的中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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